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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338号

发布时间:2023-01-30 14:36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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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38

浙(2020)嵊泗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53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泗县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922102003GB00494F00010001、330922102003GB00685F00010044/

330922102003GB00684F00010177、

330922102003GB00684F00010178、

嵊泗县洋山镇宫边弄33号、嵊泗县洋山镇港城花园4幢1单元502室、嵊泗县洋山镇开源街56号1005室、嵊泗县洋山镇开源街56号512室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