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时间:2023-10-18 15:58

信息来源: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嵊泗管道燃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嵊泗岛城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环保审批的申请、浙江新境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嵊泗管道燃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调查、评价内容较全面,提出的防治环境影响的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其基本结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有关建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工程的建设。

      二、本工程气化站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新中心渔港南港区,新建LNG气化站一座,2个100立方储罐,用地面积13888m²。建设内容为综合办公楼、仓库、辅助用房、门卫室、 LNG 钢瓶灌装台、消防水池等总建筑面积2220m² 。铺设燃气主管网中压管道总长6.2公里,管道铺设范围为菜园镇纬一路、斗争路、新港路、兴海路、山海路、海滨西路、云龙路、东海路、菜圃路、沙河路、景海路和海滨中路等。

三、你公司必须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并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 同时"制度,完善工程自身环保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施工期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非道移动机械管理,禁止使用未环保登记上牌的车辆和超标排放车辆。要重点加强营运期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加强站场通风排气,加强人员培训,尽量避免因设备操作失误产生废气;卸车天然气和闪蒸天然气产生后通过管道接入闪蒸气 (BOG) 温控加热回收系统,回收后经计量、调压、加臭后接入出站管道中,不外排;系统超压排放的天然气经过安全放散气体(EAG) 系统加热后,由离地面高10m的放散管排放,必须加强管路及储罐的阀门、法兰等可能泄漏点的密封性检修,在罐区和充装区均需设置可燃性气体报警仪。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使污染物排放能满足各类标准限值。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

(三)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 类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门清运处置;废钢瓶贮存于一般固废堆场,由有资质的钢瓶检测公司回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过滤网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收集,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企业需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台账,履行申报登记。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间应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用于收集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不得随意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通过泗礁本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四、工程施工及日常运营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布置必须以《报告表》为依据,工程规模、环保措施等必须和《报告表》相符合。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

五、你公司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 行设计,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加强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 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监测计划、应急预案、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等,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上述意见,请你公司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工程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或审核。工程投产前需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该工程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负责。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