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3 15:16

信息来源: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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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管道燃气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嵊泗管道燃气工程已由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2023〕1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嵊泗岛城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嵊泗岛城燃气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嵊泗管道燃气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394万元,工程概算3068.47万元,建设规模:新建LNG气化站一座,2个100立方储罐,以及综合办公楼、仓库、辅助用房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220平方米;铺设燃气主管网中压管道总长6.2公里 ,建设地点:位于嵊泗县菜园镇。

2.2本次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建设规模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

3)采购: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设备、材料等所有物资的采购、保管、运输、仓储管理工作;

4)施工:投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达到施工质量标准;

5)竣工验收:投标人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6)工程保修: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本次招标控制价30954474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709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29250264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最高限价为1233310元。

2.3计划工期:施工图设计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图审;施工工期40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或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质量标准:(1)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图审查合格;(2)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格书标准。

2.5安全文明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真实有效并同时满足以下①②二项资质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并委派项目负责人;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证明文件为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燃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须有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0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5施工总承包企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10.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10.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GB1级)。设计企业还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3.16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17投标承诺书(指联合体各方):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承诺,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且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8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应有投标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允许由同一人互相兼任,其他人员不得由同一人互相兼任。

3.19浙江省外设计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已办理完进浙备案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8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4中标人确定后,工程总承包交易项目的进场交易费将由中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则由牵头人)统一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嵊泗岛城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滨海西路145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室

联系人:房科红、汤幸杰

电话:0574-87360849

传真:0574-8736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