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1 10:37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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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沈家湾交通旅游集散中心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泗沈家湾交通旅游集散中心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泗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嵊泗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新建三层航站楼及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 7120 平方米,航站楼内设购票窗口、候船大厅、办公区、设备控制区等,配套地面式人行走廊 1 条,以及配套停车位、绿化景观、照明等。项目建安造价:7833.83万元 。

项目建设地址:嵊泗县沈家湾洋山深水港区东部。

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605个日历天。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78.53万元。


下浮率区间:3%(含)- 5 %(含)。 


下浮率间隔:0.5% 。


工程类别及等级:本工程为房屋建筑工程,等级为三级。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幕墙、室外排水、道堆、安装(电气、给排水、消防电、消防水、暖通、电梯、扶梯、弱电、光伏发电、抗震支架、市政安装、雨水回收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围墙等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服务阶段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

□勘察阶段相关服务;

□设计阶段相关服务;

■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其他阶段相关服务。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投标人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班子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2)、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3)、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企业法人及项目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拟派项目总监: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和舟建发【2014】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项目总监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零个;□一个;□两个在监项目。

其他要求: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有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 年6月8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4.2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实施网上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泗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嵊泗县菜园镇兴海路227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26号9楼905

联系人:郑珍    电话:0580-5083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