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目录|公布调整后的2023年嵊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根据《嵊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之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录如下表。
2023年嵊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2月11日调整)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是否听证 |
1 | 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 县政府决策 | 县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 已于3月23日制定印发。 | 否 |
2 | 嵊泗县菜园城区“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 | 县政府决策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号)、《浙江省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0号) | 计划在2023年底前或2024年初完成方案制定工作。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