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8736229XM/2023-31595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整改结果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18 10:18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规定,本局现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审计局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嵊审调报〔2023〕1号)。
二、审计反映的问题
(一)2项工作机制未建立(其中1项);
(二)5项目标任务未完成(其中1项);
(三)1个项目资金未配套到位;
(四)8个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五)3个项目投入未达到预期创收目标;
(六)全县土壤检测采样点位偏少且设置不均衡。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一)充分结合县域实际,研究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
(二)分析总结各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各级目标任务有序完成;
(三)加快项目资金拨付;
(四)强化项目实施进度管理,推进未完项目尽快建设落地;
(五)强化业务指导,加大闲置房产经营盘活力度,拓宽村集体收入渠道;
(六)全面评估县域耕地分布和土壤检测点位设置的科学性、均衡性,适当增设点位以保障土壤检测能力合理覆盖。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嵊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二)加强与统计部门对接,进一步分析影响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的因素、分值,争取指标增长主动性。加大产业培育,因地制宜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发挥共富工坊等农民灵活就业阵地优势,更多地吸纳农民就业创业增收。落实乡镇主体责任,确保基础数据应采尽采,力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预期目标。
(三)积极协同财政部门,加快奖补资金发放。已于8月9日将每个村40万元共计120万元奖补资金发放到位。
(四)组织开展项目巡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对通过乡镇自验的项目,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督导。对因项目调整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由乡镇提出意见,及时中止项目实施。
(五)对干斜村项目督促乡镇充分利用当前渔业生产旺季,开展涉渔服务用房需求摸底,精准寻租。对黄龙乡两个项目,由黄龙乡组织认真分析岛内物业租赁情况,及时调整租赁、承包标准。对近年建设的集体经济项目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强化项目收益跟踪。
(六)科学规划,增加监测点位,实现配方施肥测土全覆盖。对全县耕地分布科学分析,制定2023年配方施肥测土计划,规划、布设嵊山镇、花鸟乡土壤检测点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嵊山镇、花鸟乡2个乡镇耕地进行取样测土,实现配方施肥测土全县7个乡镇全覆盖。加大配方肥投放力度,在市级配方肥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提高补贴资金,提升农户使用积极性,年推广配方肥20吨。
五、下一步措施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审计整改成效推进我县“三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