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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乡
整改结果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1 15:25
信息来源:五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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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规定,我乡现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审计局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嵊审调报〔2023〕1号)。
二、审计反映的问题
4个村向4家无证取水企业供水,并收取原水费27.20万元(其中2个村,边礁村和会城村)。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五龙乡应督促边礁村、会城村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加大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和保护力度,全面遏制无证取水、违规获利等行为。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我乡召集各村及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两次,深入学习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60 号),明晰了用水单位取水资格和条件以及水资源费收取相关流程,提高了对国有资源资产监管和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立马着手落实整改措施。目前,边礁村水库连接取水单位金樽制冰厂的末段水管已经拆除,鉴于防台排涝需求,前段水管暂时保留,作为灾害天气紧急排涝使用;会城村取水单位鑫旺制冰厂已经停产闭厂,不再供应水资源。
五、下一步措施
我乡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大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和保护力度,督促各村履职尽责,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避免无证取水、违规获利等行为再次发生。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