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项目与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预〔2021〕165号)、《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嵊财农〔2023〕21号)文件以及《嵊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嵊财农〔2023〕34号),因2023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项目调整、资金结余等原因,经项目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现决定对项目与资金进行调整(详见附件),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合理有序加快支出,推进我县各项渔业事业发展。
请你们收文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做好相关项目的资料收集,以备上级部门审核。同时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加强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申报、立项、建设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附件:
嵊财农〔2023〕8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