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3-12-2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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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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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在嵊泗县内抽检发现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3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郑小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位于嵊泗县中心农贸市场淡水产品招投标摊位的郑小友个体工商户,其经营的黄鳝(购进日期:2023-12-03)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说明:恩诺沙星是一种喹诺酮类合成广谱抗菌药,属于动物专用药,对支原体有特效,对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变形杆菌、金葡菌、链球菌等都有很好的杀菌效果。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水产品鱼(皮+肉)和其他动物肌肉中恩诺沙星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g。其超标原因是由于牛蛙、大黄鱼、泥鳅等在养殖、储运过程中过量使用或使用后休药期不足导致。

(二)风险防控情况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15日向郑小友个体工商户送达了编号为CJ-ZC23034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黄鳝。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嵊泗县嵊山螺浆加工厂生产的瓶装野生螺酱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嵊山镇团结村青石子坑的嵊泗县嵊山螺浆加工厂,其生产的瓶装野生螺酱(生产日期:2023-07-01)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说明: 大肠菌群作为卫生指示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状况的重要指标。大肠菌群严重污染时,肠道内致病菌污染的机会增加,可以看作对人和动物具有潜在的危险性。螺酱中大肠菌群不合格主要原因为:作为螺酱原料的黄螺、辣螺等螺类水产品营养丰富,本身易滋生微生物,使用了不新鲜的原料或生产工器具和环境卫生状况不达标或产品保存不当极易出现微生物超标问题。

(二)风险防控情况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13日向嵊泗县嵊山螺浆加工厂送达了编号为SP-ZC230621 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生产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瓶装野生螺酱进行扣押。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嵊泗县菜园镇大海水果超市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位于浙江省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99号的嵊泗县菜园镇大海水果超市,其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3-12-05)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说明: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中噻虫胺最大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2mg/kg。其超标原因是农药使用过量或使用后休药期不足所致。

(二)风险防控情况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18日向嵊泗县菜园镇大海水果超市送达了编号为:CJ-ZC23036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生姜。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