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召开2023年度“田长制”、“林长制”年度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推进“田长制”、“林长制”建设落地生效,2023年12月5日,嵊泗县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田长制”、“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由副总田长、副总林长、副县长周国宏召集,县级田长成员单位、各乡镇参加。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12月1日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抓好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深查实改建章立制全面构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体制机制》文件精神,并传达了《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等省市总林长令具体要求。
会议听取了县资源规划局“田长制”、“林长制”工作专项汇报,菜园镇、洋山镇、黄龙乡等作为代表分别就年度“田长制”、“林长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交流分享和表态发言。
最后,周副县长对“田长制”、“林长制”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并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全面落实田长、林长目标责任制。压紧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真正实现山田有人管、林田有人护、责任有人担。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林田资源保护能力。强化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引导林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提升“人防”+“技防”的林田管护水平,以高压态势对涉林涉耕违法行为进行处置,筑牢林田保护红线。
三是要重视日常林田专项工作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耕地保护责任责任制考核工作,切实落实风险化解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全面打好考核仗;要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松线虫和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