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审公告〔2023〕5号:嵊泗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嵊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6月17日至7月20日,对孙斌同志任嵊泗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孙斌同志自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任职期间主持县司法局机关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孙斌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部署,牵头抓总,履行依法治县工作职责,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及法治阵地打造,制定完善机关内控建设,加强对资金资产管理,加强对廉政风险的日常防控,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总体较好。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孙斌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有个人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但审计发现存在大额资金拨付未经党组会议集体决策、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额资金拨付未经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二)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嵊泗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从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内部管理工作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症结,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优化完善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节点,聚焦聚力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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