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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低碳蓝湾绿岛”的和美海岛发展新模式——嵊泗成功创建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发布时间:2023-02-15 14:47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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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经县级申请、省级推荐、自然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以及向社会公示,嵊泗县喜获殊荣。近年来,嵊泗县全面深化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是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第二批试点地区之一,不断提高海岛空间聚集力、海洋产业突破力、公共服务保障力、陆海设施高效力、海岛生活感召力。2021年,嵊泗县地区生产总值122.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6.78万元,其中海洋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78%。在此基础上,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坚持区划规划先行,统筹资源开发利用。嵊泗县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节约集约用海理念,全力做好重大用海项目基础服务和保障工作。近两年嵊泗县先后保障上海液化天然气(LNG)站线扩建项目、小洋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项目等三个国家重大建设用海项目的落地建设,为嵊泗县海洋经济提质增效助力的同时,保障国家产业战略布局顺利实施。作为海岛县,土地资源严重紧张,海洋资源相对丰富,在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统领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嵊泗县海岛保护规划》《嵊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区划,为嵊泗县各类自然资源尤其是海洋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奠定了基础。

(二)结合区域资源现状,探索发展特色产业。在资源利用方面,嵊泗县积极探索开展海域立体确权工作,先后开展了海底电缆工程穿越养殖区和深水港区等立体分层确权项目,在保障项目进展的同时,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在产业发展方面,嵊泗县充分发挥嵊泗贻贝养殖固碳优势,启动贻贝养殖碳汇收储交易试点,创建成立首个海洋零碳示范基地;在经验推广方面,积极参与浙江省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从基层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低(零)碳建设典型模式。

(三)积极申请财政支持,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近年来,嵊泗县针对受损生态系统,重点开展了两个整治修复项目,其中2021年的“舟山市(嵊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整治修复8处沙滩,海岸带整治修复长度达13公里,贻贝养殖退养还海近1000亩,不仅修复了海洋生态,对海岸沿线现有产业项目也进行了全面梳理,推动了产业升级,实现了景色变美、转型升级、百姓受益的“三赢”局面。另一个项目是2023年的浙江省级蓝色港湾项目,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后将有助于增加生态附着床附着海洋生物量,减少项目区域入海污染物,改善清淤海域沉积物质量,整体提升嵊泗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四)提高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嵊泗县充分利用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基层社区和学校组织开展海洋知识比赛、海洋保护科普宣传、海洋生物增殖放流等各类宣传和科普活动,提高各类群众的参与度。活动开展过程中,通过电视台、报社等传统媒体以及互联网等新媒体,对嵊泗县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及高质量发展进行宣传,大幅提高了社会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

通过上述措施的开展,嵊泗县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国家层面,嵊泗县荣膺国家级列岛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卫生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国家级海洋公园)、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等,2015年获评成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在省级层面,嵊泗县获评2021年度浙江省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优秀县。下一步,将以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为契机,不断促进嵊泗县海岛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