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5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7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实行动态监控,专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请你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资金,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早出成效、按期完工。
附件:嵊泗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附件
嵊泗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实施内容、规模 | 受益农户数(人) | 项目预估资金 (万元) | 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 | 实施年限 |
1 | 嵊山镇物流中心建设配套项目 | 嵊山镇泗洲塘村 | 新建两层共1.5亩物流车停放场地 | 50 | 500 | 363.4 | 2023年 |
2 | 雨露计划政策补助 |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 对县内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读学生进行政策补助 | 12 | 3.6 | 3.6 | 2023年 |
合计 | 62 | 503.6 | 3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