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黄龙乡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0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文件精神,现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你们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组织施工,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嵊泗县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附件
嵊泗县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立项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实施内容、规模 | 受益农户数(人) | 项目预估资金 (万元) |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 实施年限 |
1 | 黄龙码头 商贸综合体 项目 | 黄龙乡 南港村 | 整合村集体13亩闲置土地资源,在南港开捕广场码头及泥黄坑码头打造集餐厅茶吧、渔俗广场、荧光步道、购物中心、民宿综合体一体的商贸综合体。 | 87 | 1000 | 444 | 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