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民政局关于原党组书记、局长乌海鸣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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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委审办责报〔2022〕7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一)部分大额支出未集体决策

(二)重点民生工程推进滞后

(三)政府采购未严格执行到位

(四)资金支付不规范

(五)报销管理不规范

(六)质保金未及时退还

(七)下属事业单位与社会组织职能不清、费用下沉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一)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部分大额支出未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县属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执行,对原先参照市级和其他县区民政在执行的一些党组会议免议事项进行进一步调整,把一些政策性的发放事项、一些财政预算安排给局下属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金安排也纳入局党组会议“三重一大”范围事项,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形成规范的会议纪要。

(二)关于“重点民生工程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嵊泗县龙山公墓南坡生态造林项目(生态树葬安葬园区项目)为2019年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原定于2020年完工,但前期由于项目选址、勘探调整以及部分群众信访等原因导致项目进度推后,至2021年底才竣工验收。但竣工验收后,由于该项目后续问题,目前正在与相关职能协调,制定解决方案,正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我局已拟定园区运营相关方案,等相关事宜解决后,园区即可实现运营。

(三)关于“政府采购未严格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从2022年起局党组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限额分散采购规定,特别是对骨灰盒、纸棺材等特殊用品严格纳入采购范围,3月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了县火化殡仪馆骨灰盒采购相关事宜,招标采购相关事宜全程在派出纪检组监督下开展,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政府采购事项管理。

(四)关于“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022年局党组切实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特别是学习了《舟山市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专人负责工程管理相关事宜,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支付,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将民工工资转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进一步规范工程支出和单位财务管理。

(五)关于“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局党组严格按照嵊泗县机关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在全局对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管理、公车使用等开展了培训和强调,要求大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报销必须附好相关票据、公函和文件,要求局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杜绝多报、手续不全报销等现象发生。2020年差旅费多报的1笔补贴180元已收缴;下属国企涉及的2笔120元差旅费多报的公杂费也已收缴。同时要求局下属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局相关制度执行,2022年长乐陵园公司重新制定了公(商)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2022年全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切实把制度落到实处。

(六)关于“质保金未及时退还”问题的整改:2022年局落实专人负责工程管理,对历年来质保金挂账暂存款科目进行了清查,局财务对每笔账目进行了核对,与相关业务科室核对后,对12笔质保金共计10.42万元全部做出了处理,其中11笔共计71540元按照合同规定予以退还,1笔32660元因找不到当时施工方,经党组会议研究上缴财政,截至目前12笔质保金全部清理完毕。今后我局将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加强单位往来款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强化质保金管理,落实专人负责。

(七)关于“下属事业单位与社会组织职能不清、费用下沉”问题的整改:嵊泗县社会组织培育活动中心工作职能与局下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管理中心部分职能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的。2023年1月起,局下属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统领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工作;明确社会组织培育活动中心在局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全县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和承接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并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工作。已与县财政对接,明确了2023年社会组织管理中心预算安排和开支项目,社会组织培育活动中心经费和福彩公益金必须按照“三重一大”原则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才能下拨,一律不在社会组织培育活动中心列支该由局社会组织管理中心该列支的费用,坚决做到五分离,同时指导全县社会组织与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执行五分离制度,严禁费用在社会组织中列支不该列支的费用,让全县社会组织真正发挥其服务社会的公益作用。

五、未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特此公告

  嵊泗县民政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