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聚焦:严格把控校园餐饮安全 保障学生“舌尖”安全

发布时间:2023-02-23 08:53

信息来源:嵊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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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备受关注。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本岛区域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抽查,并走访校园周边商铺、餐饮店、超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据了解,早在2019年,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就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同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自该《规定》实施后,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陆续撤销了校内小卖部,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各学校周边餐饮店、小食杂店、文具店进行检查。

2月21日上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到嵊泗县实验幼儿园,对幼儿园内的厨房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详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筛查、食品加工场所卫生、设施设备维护、食品原料采购和贮存、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情况,对食品留样记录逐一查看,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操作。执法人员还查阅了幼儿园食堂卫生消毒记录、供货合同、采购索票索证、采购验收、出入库台账等,发现该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到位,食材、调料存贮规范,备餐区域消毒防护较好,无明显隐患。

据县实验幼儿园负责人介绍,学校高度关注儿童在园区内安全问题,尤为重视食品安全,严格把关食材的“入口关”。县实验幼儿园园长陈贤说:“我们幼儿园是为三到六岁的儿童服务的,在食品安全方面,关于食材的选择、供货商的选择,我们是进行了精心挑选,选择的是有资质的、资质过硬的供货商,每学年与供货商签订食品安全的协议,要求他们保证食品的新鲜,按时进行配送。”

据了解,幼儿园在采购食材后对食材分拣后再次过秤,一一记录。部分食材存储到仓库里,注明保质期、限用日期,方便今后使用。当天所需食材保证不过夜,当天所有的食材全部用完,保证儿童所食用的食品的新鲜度。

幼儿园还对菜肴的制作以及厨房环境卫生进行严格管理,落实陪餐制度,关注儿童的饮食习惯,不断完善儿童的膳食。“我们在每一周都会进行孩子的营养分析。对肥胖儿、体弱儿都有相应餐食上的调整,保证他们身体得到正常的发育,健康的发展。”陈贤说,“我们的值班老师都会进行陪餐,在陪餐的过程当中发现今日餐点的一些问题、需要改进的地方,然后及时跟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管理员进行交接,这样有助于我们做好幼儿膳食工作。”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落细到位,中小学也是严格执行。从县初级中学了解到,在校园内小卖部撤销后,学校对学生零食方面进行了相应的管理,教学楼内禁止吃零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除了对校园内的厨房进行检查,还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餐饮店、食品超市进行走访检查。菜园二小、嵊泗中学等学校周边商铺较多,上学、放学时段不时有学生购买零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菜园二小附近的食品店、饮品店进行了检查,主要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在菜园二小周边经营食品店的俞女士说:“食材都是挺新鲜的,隔三岔五进一次货,卖完了再进。市监局的执法人员定期会来检查,看一下日期、新鲜度。学生吃的都要讲卫生。”

执法人员还前往早苗烘培、好幸福零食店,检查食品制作过程是否规范操作、销售的商品是否在保质期内等情况。在部分食品超市,可以看到“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警示标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科科长郑嵩杉说:“我们主要检查学校的食堂,重点对学校的原料采购、人员的卫生健康状况、陪餐制度、消毒等进行检查。我们还要对学校附近的小餐饮店、小吃店进行巡查,频率一般是每年春秋两季,在开学前或开学后。”

县教育部门也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校园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经常性与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堂专项检查,同时强化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的管理力度和学校饮用水日常管理,促进食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同时严格执行定点采购,采购索证索票,做好饭菜48小时留样。

据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教育部门定期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后续将继续组织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饮食安全教育活动,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督查,确保校园内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内的小卖部早已取消,但校园食品安全不容忽视,部门、学校要加强校内餐饮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和校园周边食品店的监管;商家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规范经营。多方一起努力,常抓不懈,共同保障校学生的“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