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4/2023-30052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001008009004/2023-30052
县政府办公室
2023-03-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29 15:4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法制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2022年,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推动组织保障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有力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制定印发《嵊泗县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现代法治政府,为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22年度,我县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位居全市四县区第一,全省法治建设考核县区排名得到明显提升。
2.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常务会议明确县司法局作为固定列席单位,坚持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和会前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全年共计学法10次。精选2017-2021年嵊泗县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相关典型案例,主要学习对象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和一线执法人员,制作发放案例汇编550本。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全县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的通知》《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了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实现公职律师党委政府部门全覆盖。目前,我县共有公职律师13人,全年开展各类法律事务142件。
3.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实际,修订《嵊泗县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县府院联席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和要求,总结近年来的工作,分析短板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法治政府和府院联动机制建设。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责
1.有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在东部乡镇区域实行“1+X”片区兼管模式,建立马鞍列岛综合执法队,以驻点乡镇嵊山镇为中心,兼管枸杞乡、花鸟乡;在洋山镇按照《嵊泗县洋山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采用赋权方式下放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以洋山镇为执法主体实施行政处罚;菜园镇、五龙乡、黄龙乡继续以派驻方式下沉执法力量。以“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为导向,按照“一领域、一方案”的原则,撤销县民政综合执法大队和县劳动监察大队2支执法队,将我县执法队伍整合为1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6支专业执法队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自然资源)+1支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挂牌成立嵊泗县“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中心,实现案件移交、数据共享、证据互认等常态化工作。
2.加强数字化执法建设。依托省统一执法监管系统、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推进综合执法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建设。我县23个单位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本部门“综合查一次”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通过政务智慧系统实现部门间的实时互联互通。构建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指挥系统,把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的智慧监控系统统一接入到指挥中心,构建“1+N”智慧监管平台。
3.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依法编制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汇总形成《嵊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并以《嵊泗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嵊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文件形式公布施行。
(三)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民主科学
1.完成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根据《嵊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要求,对13个部门申报的16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进行审查梳理,选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编制形成《2022年嵊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
2.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对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及时反馈结果并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改。全年共审查拟由县政府(县府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40条;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县政府(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积极贯通使用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应用平台,组织开展应用平台操作线上培训。全年共计签订合同863件,合法性审核823件,审核率95%;备案544件,备案率63%。
3.探索政府法律顾问联合聘用机制。通过招投标方式,为县委县政府及主要政府工作部门等聘请了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为我县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行为,节省法律顾问经费,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县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积极和各单位沟通联系,了解各单位对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全年审查合同247件、出具38份法律意见书、走访了18家单位,为我县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案件专项评议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案件专项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案卷评查、随同执法监督、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检查评议。全年评议行政执法案件604件,其中包括2022年办结的县海洋行政执法局220件、县应急管理局16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8件、县交通运输局2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件和倒查上述六部门2020年至2021年办结的案件356件。县司法局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专项评议工作报告14次;向县海渔局、县应急管理局发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3份,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此外,专项评议工作信息《嵊泗县推进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压实全方位闭环管理责任》被省委办公厅录用于《浙江信息》第59期;县司法局以“闭环式”海洋执法监督显“法护平安”新态势工作成果,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固本培元、揭榜挂帅”专项行动最佳实践典型案例。
2.开展海洋行政执法专项评议行动。为全面掌握我县海洋行政执法整体情况,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海洋行政执法专项评议行动。8月24日,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法治监督员以及县委编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联合开展海洋行政执法现场评议。8月25日,邀请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协社法委主任、副主任,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跟随县海渔局现场执法。通过开展专项评议行动,加强对海洋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县海洋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开展乡镇执法情况专项监督活动。对我县乡镇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主要从执法事项实施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执法制度建设和执法行为规范情况、执法协同和数字化平台应用情况、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重点对洋山镇贯彻落实《嵊泗县洋山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赋权执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向洋山镇政府发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力量配备,统一规范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积极对接省级主管部门开通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
(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以“复议为民”为宗旨,全方位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努力提高行政争议化解的有效性。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前调撤2件,受理办结8件;复议结果申请人撤回3件、维持2件、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1件、责令行政机关履职1件、确认违法1件。行政复议调撤率达50%,取得“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制定印发《嵊泗县等级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细则(试行)》,对等级调解员的案件数量、办案质量、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等做了具体量化要求,将考核结果与年底等级调解员补贴发放直接挂钩。调整《嵊泗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鼓励专职人民调解员深入各基层调解组织,加强监督指导,全面提升各乡镇的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举办我县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以业务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为重点,加深岗位认知和调解技能,进一步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提升依靠基层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平,深入推进“海上枫桥经验”建设,逐渐形成枸杞“海上牧场”调委会、嵊山“百年渔场”调解工作室、“洋山阿伯”等特色调解工作室品牌,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全年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572件,涉及金额2179.94万元。注重发挥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我县共受理行政调解申请359件,涉及人数441人、法人或其他组织44个,涉案金额304.976万元,调解成功312件,调解成功率达86%。
(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1.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五期,共30名新提任县管领导干部参加考试。开展“法律拥军”、“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全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3场次,覆盖群众10000余人次。
2.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湖村创建成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沙河社区、箱子岙村、城东社区、边礁村、东昇村创建成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壁下村和滩浒村创建成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覆盖。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我县共评选产生89名法律明白人、29名法治带头人、7户学法守法示范户。
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优质供给。开展“法助民宿·律促共富”疏企解困活动,举办法治讲座20场,法治体检200余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00余次,线上答复62人次,解答法律问题32个。提升法律服务办案质效,县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522人次,咨询满意度为98.84%,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5件,办理公证62件,律师代理案件80件。
二、2023年工作计划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差距。如建设合力尚未形成,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程序不够到位的情形仍然存在;政府法制机构力量仍然比较薄弱等等,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将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着力推进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牢牢把握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要求。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务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推进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努力将司法所建设成为服务乡镇法治建设的综合机构,健全司法所长可列席乡镇党政联席会议机制。开展乡镇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乡镇合法性审查从有形全覆盖向有效全覆盖迭代跃迁,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
(三)打造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评议2.0版。制定《嵊泗县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评议办法(试行)》,进一步拓展执法评议范围,更大程度、更大范围涵盖行政执法内容及项目,确保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做实做强。探索“预防性监督”工作模式,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风险提醒清单,提示常见问题、预警防范事项和整改建议措施。通过提前监督预警,力争达到执法问题数量逐渐下降,执法评议监督实效稳步提升。
(四)有效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抓好《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宣贯工作,探索建立县乡合法性审查中心,统筹合法性审查人员力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涉及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审查力度。将合法性审查的触角不断向国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延伸,对2022年以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
(五)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围绕法治浙江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调整我县法治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关键性指标,确立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打造科学精准的指标体系,不断提升法治统筹的力度、精度、准度。
(六)积极探索法治工作特色亮点。以法治创新为引领,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突破,深挖法治建设亮点和经验品牌,积极探索具有嵊泗海岛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