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列入嵊泗县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30 14:22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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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将嵊泗县渔港产业配套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等列入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现将立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以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8日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周倩倩

联系电话:0580-5083963;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嵊泗县2023年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嵊泗县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序号

立项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内容、规模

项目预估资金(万元)

资金筹措

绩效目标

受益农户数(人)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1

嵊泗县渔港产业配套乡村振兴综合试点项目

菜园镇人民政府

金平村

1.金平西岙水产品经营区:建设水产经营用房和仓库;

2.渔港后勤配套产业基地:新建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渔需物资供给、水产加工、机械维修、生活物资供给服务区;修建道路,硬化路面24亩,配套停车场、微型消防站、能源供应等基础服务设施; 

3.金鸡山沿港空间美化提升工程:道路环境美化、景观节点打造。

3960

自筹+地方财政+衔接资金补助

财政投入项目资产收益增收187.5万元/年,新增150余个就业岗位

217

1000

2

黄龙码头

商贸综合体项目

黄龙乡

南港村

南港村

整合村集体13亩闲置土地资源,在南港开捕广场码头及泥黄坑码头打造集餐厅茶吧、渔俗广场、荧光步道、购物中心、民宿综合体一体的商贸综合体。

1000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100万元,增加农户就业岗位

87

171.5

3

嵊泗县2023年度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全县

对全县当年度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参保费用给予政策补助。

8.5

衔接资金补助

按人均150元标准对全县当年度在册低收入农户参保费用给予补助

565(预估)

8.5

合计

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