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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多措并举推进2023年度“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2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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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惠民保·舟惠保”是一款由政府顶层设计并指导实施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之外的第四道保障线,能有效减轻参保群众的医疗负担。去年,“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工作已写进《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实施方案》,它已上升成为我县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设定的工作目标为“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率达到50%以上。2022年12月,启动2023年度“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工作部署。截至2023年4月15日参保期结束,全县2023年度“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人数为35655,参保率为55.95%,全市排名第一,圆满完成共同富裕年度任务指标,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12月23日,嵊泗县政府召开2023年度“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工作推进会,并制定《关于认真做好“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医保部门多次召开2023年度“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工作推进会,积极对接上级医保部门,会同商保公司研究提升“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率举措。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浙里惠民保·舟惠保”是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效手段,是浙江省“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做好参保推广各项工作。三是分解目标任务。根据共同富裕年度任务指标,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加强督查通报。2023年2月起,对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形成排名压力,激发各单位动力。

二、加强协同作战,凝聚合力攻坚。一是部门协同发力。各乡镇、各部门主动作为,协同推进整体参保工作。发动本单位员工为本人和家庭成员使用个账购买“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全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的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推广城乡医保“一老一小”群体“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补助,落实困难群体全额补助工作。截至2023年4月15日,职工医保“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率为51.53%,城乡居民医保“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率为61.54%,全县各乡镇城乡医保“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率均已突破50%,低保、低边、特困、“精准扶贫”对象等困难群众“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率达100%。二是宣传推广发力。发挥乡镇街道网格优势,发动网格化推进,将参保工作落实到社区、村。各乡镇通过现场参保宣传活动、渔农村(社区)广播、横幅、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在全县范围内造成巨大声势,形成广泛知晓度。三是渠道推广借力。发动县农商行,结合银行的营销活动,助力职工医保人员“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参保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一是及时掌握数据。县医保部门及时导出城乡医保参保人员名单,并分解到各乡镇,联系市医保部门,及时将实时参保人数导出发至各单位,做到摸清底数。二是制定赔付案例。县医保部门将历年发生的赔付案例,按照“浙里惠民保·舟惠保”三个责任及医保支付金额,整理出文档发至各乡镇,做到吃透政策。三是加强对接指导。县商保公司和县医保部门主动与相关部门和乡镇对接,安排专门人力协助开展工作,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做到精准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