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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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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90963010M/2023-30209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4-23

  • 文号:

    嵊政办发〔2023〕26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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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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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嵊泗县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积极贯彻落实全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和全市“155”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八八战略”中“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等具体要求落地见效,加快夯实海岛县域特色制造业产业基础,尽快提升我县制造业综合实力,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以“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为主要抓手,着力重塑制造业政策体系,统筹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创新强工六大行动,加快构建形成具有海岛鲜明特色的制造业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集群建设取得突破进展,由水产、清洁能源及装备产业为主的制造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工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10%左右,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10万元/人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12万元、亩均增加值达到150万元,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到2027年,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稳步提升,规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25亿元,基本形成以东部贻贝特色产业、中部铁矿石加工、水产精深加工、西部清洁能源及海工装备为主要格局的海岛县特色制造业产业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空间腾换行动。

1.整治低效工业用地。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聚焦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问题,大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和盘活利用。加快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设备上楼,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责任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经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乡镇共同推进,不再单独列出)

2.建设特色产业平台。推动产业集群企业和新增项目向园区、重点产业区块等产业平台集聚。重点打造马关中柱山小微企业园和新中心渔港经济产业园区,累计建成小微企业园2个。加快推进大小洋山一体发展,推进LNG产业园、马迹山铁矿石加工产业园、清洁能源装备智造园、海工装备产业园、滩浒氢能岛、小黄龙临港装备园等重点产业区块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绿色小微园区指挥部、县资源规划局、县洋管中心)

3.实施产业集群梯度发展。围绕我县制造业重点发展方向,分类梯度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继续做特贻贝加工产业,引导企业加快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推动企业强化新产品研发,逐步向贻贝预制菜、贻贝蛋白提炼等高附加值产业发展;坚持品牌化发展,不断提升“嵊泗贻贝”品牌影响力。大力发展水产精深加工产业,依托新中心渔港经济产业园区,进一步加大招引力度,持续招引水产精深加工企业落地。重点打造未来经济增长极,围绕LNG产业、清洁能源、清洁燃料、海工装备、氢能产业、临港装备等新兴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招引力度,加快推动优质企业集聚落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资源规划局、县洋管中心、县投促中心)

(二)实施招大做强行动。

4.谋划招引重大项目。强化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领导带头招商,加大激励惩戒力度。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制造业产业合作和产业链招商服务。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区块加大招引力度,力争每年新招引落地重大制造业项目3个以上。(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

5.实施技术改造投资工程。加快推动企业开展设备更新改造,鼓励贻贝加工企业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每年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个以上,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7台以上。在高能耗产业中积极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力争实施省、市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6.加快重大制造业项目落地建设。聚焦制造业重大项目审批、土地、用能、排放、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问题,对省、市、县重大制造业投资项目,建立“一个重点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推进计划”的工作体系,服务助推项目落地建设。力争每年推进实施投资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个以上,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达到2%。(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投促中心)

7.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迭代“浙里办”营商专区,推动涉企高频事项“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线上线下“一网通办”和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广“有效投资e本帐”重大应用。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无感监测”闭环机制,打造服务管理融合的数字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政务服务办)

(三)实施企业优强行动。

8.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力争累计培育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以上。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8家以上。鼓励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培育营业收入超亿元以上企业5家以上。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提升企业精益管理水平,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评价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9.深化链长制实施。梳理培育一批LNG产业、清洁能源、海工装备、氢能产业、临港装备、水产精深加工等今后重点培育、发展的产业领域,通过优化布局、强化招引、要素支撑、优化服务等,持续培育壮大重点企业和延伸产业链条,努力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全力构建具有嵊泗特色的海洋经济现代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0.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协同全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招引龙头企业落户,加快培育跨境电商新主体。支持企业优化供应链布局,提升县外末端配送、营销等综合性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四)实施品质提升行动。

11.提高制造业质量水平。深入开展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培育各级质量奖企业10家,培育企业首席质量官2家。推进“千争创万导入”活动,引导5家规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2.加快企业标准创新发展。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开展对重点产业产品对标达标工作,对县内规上工业企业、部分服务业企业开展标准监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

1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布局一批核心专利、基础专利、标准必要专利。进一步拓宽专利快速预审产业范围,提高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五)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14.推进重点领域“产业大脑”建设应用。积极引导产业集群达到一定规模地开展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并优先服务产业集群内企业数字化改造,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能力支撑。(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5.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集群(区域)新智造试点,梯次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累计建成数字化车间2个以上;积极引导新兴产业企业打造智能工厂;鼓励传统行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试点,积极培育市级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企业,加快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6.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县外行业级和区域级平台与我县企业紧密互补合作,赋能水产加工、非金属矿物制造业等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数字赋能行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六)实施创新强工行动。

17.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传统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对接市级部门联动实施各类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点聚焦我县海水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加强应用型研究,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打造一批引领性的硬核成果。到 2027年,组织实施硬核科技攻关项目 10项以上,解决关键核心技术10项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8.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技术和产品开发,加强重点产品和工艺推广应用,引导新兴产业发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项目。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积极运用首台(套)政策引导企业开展工程化攻关,加强首台(套)产品遴选,落实首台(套)产品认定奖励、保险补偿及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19.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换。加强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加快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加速科研成果落地,积极应用网上技术市场3.0版,技术交易额突破1亿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0.加快构建产学研合作体系。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双向互动,加强与科研院所在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主动搜集挖掘合作项目,促进县域产业发展需求与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精准对接,实现双方合作共赢。聚焦产业发展技术短板,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三、政策措施

(一)重塑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集中财力支持推动制造业发展方式转型、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企业梯度培育、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等。2027年底前,在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前提下,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

(二)优化金融服务。争取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充分发挥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效应,力争取得新突破。推动金融机构采取多种保证形式支持重点制造业企业扩大规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人行县支行)

(三)加强用地保障。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全县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确保重点工业平台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工业用地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腾出的土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重点用于省、市、县制造业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制造业重大项目调度机制作用,支持制造业产业集群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产业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奖励指标。(责任单位:县资源规划局)

(四)加强用能保障。优先保障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的电、气、水、排污权等要素供应。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52吨标准煤/万元的新上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对超过0.52吨标准煤/万元的制造业重大项目或产业链关键环节强链补链项目等按照标准进行审查。(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五)加强人才支撑。把海洋科创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培育对象,“舟创未来”海纳计划向制造业集群倾斜。按亩均效益、“专精特新”等确定高贡献度企业目录,对目录内企业新引进的人才,可按1.5倍享受购房补贴、安家补贴政策。加大工程师队伍培养力度,力争纳入市级重点人才队伍培育支持体系。聚焦先进制造业发展,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按“一团队一策”给予专项支持;企业引进青年人才且符合市高级人才(E类)以上层次的,给予企业10万元/人奖励。贯彻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经信局)

(六)健全工作体系。加强对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产业集群运行监测,积极争创市级特色产业集群协同区。(责任单位:县制高办、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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