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嵊泗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名单公示(第四批)
根据《嵊泗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嵊委人才办〔2022〕2号)和《中共嵊泗县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纪要》(〔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申请人单位初审,县委人才办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郑斌等同志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8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委人才办反映,联系电话:0580-5281660,电子邮箱:ssxwcb@163.com
2023年嵊泗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名单公示(第四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1 | 郑** | 男 | 嵊泗县人民法院 |
2 | 胡** | 女 | 嵊泗县纪委监委 |
3 | 葛** | 男 | 嵊泗县人民医院 |
4 | 虞** | 男 | 嵊泗县人民医院 |
5 | 杜** | 男 | 嵊泗县人民医院 |
中共嵊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