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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嵊山2023019号

发布时间:2023-05-25 08:48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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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特定)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泗县嵊山镇陈钱山路82号

联系电话:5081176,5021082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019

浙(2022)嵊泗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717号

黄松维、王曾军

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

330922202204GB00111F00010001

嵊泗县枸杞乡大王村滨港路1号


公告单位:嵊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嵊山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2023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