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8月,吴某受他人委托去邻居安达市某镇杜某家送快递,途中遇到妻子王某。在杜某家,杜某、刘某等人在打麻将。期间,吴某看热闹,因杜某打哪张牌与刘某发生争吵,二人厮打到一起,王某等人上前拉架。刘某丈夫李某举起凳子要打吴某,被在场的邻居拉开。吴某拿起凳子打了李某后背左侧腰部一下,将李某打倒在地,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2021年8月25日,吴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当日未如实供述殴打李某。经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大队鉴定,李某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2021年9月9日,吴某对李某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吴某虽然经传唤到案,但是第一次笔录不承认殴打李某,未如实供述,不能认定自首。被告人吴某在之后的笔录中如实供述犯罪,愿意接受处罚,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理】
故意伤害罪是一种常见犯罪类型,究其原因多是当事人因琐事、小事发生口角,矛盾升级后相互厮打引起。厮打过程中,面部、腹部等部分是易受伤部位,使用锐器、钝器轻微擦碰便可能达到刑事犯罪立案标准。在日常生活中,要追求高雅情趣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遇事要保持冷静,不要因为小纷争惹上大麻烦;更不可逞一时之快,失去理智,做出过激行为,酿成害人害己的苦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