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1 11:27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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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的关于海钓管理方面的创制性立法。
据介绍,《办法》施行后,若海钓客、休闲渔船在保护区内使用可能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饵料、药剂以及捕鱼或诱鱼工具,使用一人多杆或者一杆多钩方式进行海钓,在岛礁、矶石上从事海钓活动未穿戴救生衣和专用防滑鞋等可由保护区所在地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船舶海钓开航前未将行程表、乘载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向检查点报备,或者没有配备安全员、乘载人员未穿戴救生衣与必要护具的,将被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简明问答
1.问:规定的海钓管理内容适用舟山哪些地区,是整个舟山市域内都适用么?
答:本办法是适用于浙江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内海钓活动的监督管理,这两个保护区都是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2.问:在新《办法》施行前已有不少人申领了海钓许可证,这部分海钓许可证在新《办法》施行后是作废需要重新申领呢,还是在有效期内的仍可以继续使用?
答:《办法》实施后,对于新老海钓证“交接使用”问题,市司法局副局长李蓓解释,在今年6月1日前申领的海钓许可证,分为长期证和临时证两类。长期证有效期为5年,临时证有效期有1天、3天,5天三种类型。
《办法》实施后,以前申领的5年长期证如果仍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待有效期满后,再按本《办法》要求申领新海钓许可证。今年6月1日起申领的新海钓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但若持证人在海钓许可证有效期内未违反海钓管理规定的,还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1年。
海钓许可证的办理部门,是保护区所在地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并根据数字化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可通过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规范高效的审批服务模式申请。
3.问:借助《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的出台,嵊泗目前正在积极规范和发展海钓产业,建设海钓基地,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依据《办法》规定,我们已经启动嵊山国际海钓基地建设工作,落实《办法》中海钓专用码头的要求,为今后到嵊泗体验海钓的朋友们提供专业的海钓服务。
嵊山国际海钓基地位于嵊山岛小玉湾区域,计划投资2400万元建设一座海钓集散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海钓管理与数据中心、海钓咨询服务中心、集散培训中心、特色餐饮、钓具设备及饵料储藏等)。一个专用海钓码头,投资约2360万元,(长100米,宽22米,7个码头泊位,可同时供6艘海钓船靠泊和1个补给位),一个海钓船锚泊场(长240米,宽128米,涉及海钓船只40艘)。目前相关的工作都在积极推进中。
4.问:《办法》规定对海钓渔获物、一人多杆、一杆多钩等海钓行为进行约束,嵊泗计划怎么管理?
答:《办法》对海钓行为是有保护性要求的。为落实这些保护举措,嵊泗将会通过数字管控和人工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字管控主要是通过在海钓码头、海钓船上的管控系统来实现,一看船只是否在禁钓区作业;二看船上海钓者是否有一人多杆或一杆多钩,以及是否有禁钓品种等违规行为;三对海钓渔获物进行查验分析。人工核验一是强化海上执法,对海钓船开展查验;二是在海钓船返航上岸之后,由陆上工作人员进行渔获物抽查,看是否有违禁渔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