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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整改结果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3-0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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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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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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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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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08:59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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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31日,嵊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大队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大队于5月16日收到嵊泗县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报告指出了我大队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等两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大队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及文号

嵊泗县审计局审计报告 (嵊审报〔2023〕2号)

审计项目:《嵊泗县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二、审计反映问题

( 一) 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聘用人员预算编制管理不到位。全县对聘用人员没有统一预算标准,列支渠道较为随意。2022年县交警大队在经常性经费中列支24.02万元。

(二) 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县交警大队2022年8月采购了一台碎纸机699元,未办理政府集中采购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及《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浙财采监【2021】1号)

中关于“碎纸机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单位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采购”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

( 一) 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县交警大队应将聘用人员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规范经费列支渠道。

(二) 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县交警大队应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 (服务) ,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 一) 采取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我大队上下高度重视此次审计调查工作,成立了大队长叶波为组长,教导员刘敏为副组长,大队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在整改过程中的工作督查、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是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反馈的意见,我大队逐条梳理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对每项问题落实专人负责、专人跟进,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推进整改工作,力争推进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责成大队综合室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编实、编细本年度预算,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和领会,严格规范采购程序,深刻查清存在问题的根源,杜绝再次发生审计反映的问题。

(二) 整改结果

一是预算编制方面聘用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大队在经常性经费中列支聘用人员工资24.02万元,针对这个问题,大队积极主动向县局汇报,争取县财政部门强化一体化预算管理,统筹提升编制的完整性和精准性。2023年度,大队按照县局要求,将编外人员经费预算排入工资福利中的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经济科目中,并纳入本部门预算管理。下步将规范足额编制经费预算,切实杜绝随意列支的问题。

二是预算执行方面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大队在2022年 8 月采购一台碎纸机未办理政府集中采购手续。大队对此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最新的办法规定,对2023年以来各采购事项特别是涉及集中采 购目录的货物 (服务) 进行了逐条梳理和排查。并确定由综 合室专人负责对采购项目进行全环节流程管理、监督等工作,尽可能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特此公告。


嵊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