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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嵊泗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90963010M/2023-30344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嵊泗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05-04

  • 文号:

    嵊政发〔2023〕11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嵊泗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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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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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嵊泗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9〕5号)等精神,为全面提升我县义务教育质量,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切实增强海岛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县于2023年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教育基本现代化成果,以提高海岛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准,按照“城乡统筹、区域推进、优质均衡”的策略,以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和师资力量均衡配置为重点,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努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即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国家优质均衡验收标准,不同学校、不同群体之间的学生均能享受到相对公正、平等、优质的教育,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各项指标达到《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要求。

(二)具体目标。

1.投入保障优质发展。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出台公务员奖金政策时,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2.办学条件优质均衡。县域内学校布局科学合理,规模适度,实行省定标准班额办学。提升育人空间建设与教育信息化水平,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现“四统一”,所有学校硬件设施设备都达到省定标准。

3.师资配置均衡化。教师编制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各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形成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县域内城乡教师轮岗交流深入推进,师资结构进一步优化。

4.教育管理精细化。积极构建有显著特色,符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际需要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人文化的管理制度,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特殊群体义务教育水平显著提升。

5.教育质量优质化。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乡镇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改善,社会认可度大幅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把深化教育改革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继续实施加强海岛教育相关举措,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经费保障更加有力。全面落实教育公平,实行均衡编班、公平编班、公开编班。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教育共同体、互联网+义务教育等方式扶持薄弱学校,缩小校际差异。实施智慧课堂教学三期项目,大力提升我县教育信息化水平。到2023年底,实现全县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3500元、4300元以上配备标准;实现所有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0.50,初中均小于0.45;实现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实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实现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各1间以上,且面积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强化政府保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积分制。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机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严格落实教师待遇长效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配套出台提高教师待遇的激励政策。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按班师比核定编制。建立常态化“双下沉”制度,完善城乡教师双向交流的长效机制,推行“三名二坛一中坚”教师在离岛学校点单式送教示范,进一步合理城区、离岛学校教师年龄结构。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扩大境外(进修)学习培训比例,注重高学历培训,打造一批专家型管理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

(三)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章程为载体,实施精细化管理。落实“双减”政策,杜绝有偿家教。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着力构建有效德育课程,推进基于“学在思维”的课堂教学改革,推进智慧课堂建设,优化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国际理解教育与学生近视预防工作,积极开展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强化科研立校,丰富办学内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积极打造学校办学特色,浓厚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办学品位。实施跨地区教共体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互联网+义务教育”水平,完善激励竞争机制和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关注群众呼声,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的方式,不定期向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注群众的呼声,千方百计解决海岛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努力使我县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达到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2023年3月:成立嵊泗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嵊泗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方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对标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重点把握教育事业年报相关数据填报和各义教学校创建指标达标自查情况。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迎接市级督导评估。

2023年4月:组织市级督导评估“回头看”,县域和学校层面依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地。

2023年4—6月: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水平,全面完成问题清单整改工作。

2023年7—8月:完成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环境提升工作。

2023年9—10月: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迎接省级督导评估认定。

2023年11—12月:迎接国家教育部审核认定,完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为确保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资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落实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教育工作职责,制定方案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和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加大投入。合理规划,优先投入,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确保每年教育经费投入实际达到“三个增长”,保证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教育。教师待遇依法有效落实。教育督导经费单列并及时足额拨付,教育附加费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

严格督考。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过程督促检查与专项督促检查相结合、内部督促检查与外部督促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度单位综合考核。

营造氛围。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全方位、立体化地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宣传。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法规,积极推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报道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嵊政发〔2023〕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