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41F/2021-29712 | ||
组配分类 | 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嵊山镇 |
生成日期 | 2023-0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41F/2021-29712
其他
嵊山镇
2021-03-05
嵊山政〔2021〕33号
LSSD-99B-2021-00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6-21 09:2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嵊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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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魅力嵊山建设,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根据县委县政府“一沿三区”坟墓整治工作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墓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嵊山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深入开展“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完成整治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土、森林、殡葬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整治影响城乡环境的“一沿三区”坟墓,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土地等生态资源的违法违规墓葬。通过深入开展墓葬专项整治工作,使我镇“一沿三区”坟墓和违法违规墓葬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墓葬管理秩序得到全面规范。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一沿三区”范围内严重影响生态、宜居宜业环境的私建坟墓,即沿公路和主要道路两侧,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和开发区内的私建坟墓。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实行迁移平毁、就地深埋等措施,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根据前期初步摸排情况,我镇集中整治区域主要位于西洋湾道路沿线(34座65穴)和后头湾沿线及福善禅寺(38座75穴)、后头湾景区(37座78穴)、和陈钱山村第二通道旁(6座10穴)。
初步确定我镇此次“一沿三区”共需治理坟墓115座228穴。
三、治理方式
根据坟墓治理方式的不同初步分为迁移安置和覆绿美化两类。
迁移安置类要求一律将迁移坟墓内的遗骸或骨灰进行火化后统一安置到马鞍殡仪馆骨灰纪念堂。迁移完成后做好土地平整、垃圾清运、消毒和美化等工作。需迁移安置的坟墓主要位于西洋湾后头湾两条道路沿线、后头湾景区、福善禅寺周边和陈钱山村第二通道附近的坟墓。整治区域范围内的寿穴,按照相同标准置换到嵊山镇竹山公益性公墓地。
无主坟墓,由镇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统一在镇、村张贴拆迁公示。公示截止日后仍无相关联人联系或认领的,由镇民政办会同所在村统一处置,安置到马鞍殡仪馆火化纪念堂内。
覆绿美化类采取植树遮蔽方式进行处理,要求达到坟墓不露白的标准。现确定覆绿遮挡区域主要为福善禅寺至后头湾景区道路一侧约50米(近竹山公益性公墓地)。
四、补偿奖励标准
根据我镇工作进度,墓主或监护人在集中整治第一阶段内(2021年5月—2021年8月)迁移到马鞍骨灰纪念堂安置的,除墓穴免费置换外,给予最高满穴1500元/穴、空穴500元/穴的补偿标准;同时根据签约进度采取分阶段奖励的办法进行奖励,最高不超1500元/穴,逾期迁移的坟墓不做奖励;新旧坟墓不做区分奖励;违法违规坟墓拆除不予置换及补偿奖励。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调查再摸底阶段(2021年1月—2021年4月)。
制定嵊山镇“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镇“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镇“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镇坟墓专项整治办公室要会同各村再进行一轮“地毯式”排查,在排查方式上,要按照“边排查、边建档”要求,做到“问题点有台账、现场点有照片”,一墓一档,摸清数量,摸清墓主关系,明确所属区域、问题类别,做到“区域清,底数明”。
做好整治工作前期动员、宣传、资料收集、人员组织等前期准备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途径,充分发挥网格化队伍作用,确保该项工作宣传到位。根据初步宣传反馈意见,制定相关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尽量避免激化群众矛盾,坚决杜绝大规模群体事件发生,维持社会安定。
(二)集中整治第一阶段(2021年5月—2021年8月)。
各有关科室、各村要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及时向迁移坟墓墓主或监护人发出《限期迁移通知书》,要采取宣传、教育、行政等手段,督促墓主或监护人配合迁移。对拆迁后的坟墓要及时做好土地平整、垃圾清运、消毒和绿化工作。
整治工作开展后,镇坟墓专项整治办公室要每月梳理上报整治工作进度。镇坟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整治情况现场进行跟踪检查督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第二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0月)。
总结第一阶段坟墓专项整治经验,组织力量开展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对剩余拒不签订《坟墓迁移安置协议》、不配合整治工作的坟墓主或联系人,做好维稳及应急处突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依法强制推进。
(四)自查阶段(2021年11月)。
镇坟墓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对照整治目标,按照工作进程做好坟墓迁移和违规墓葬整治工作的汇总,将整治前后的照片及相关信息建档立卡,做好自查总结。要进一步完善墓葬管理、骨灰跟踪等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整治坟墓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镇“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落实责任,明确到人,共同推进此项整治工作。镇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有序开展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同步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发挥基层组织力量,全面配合好本辖区内的“一沿三区”坟墓整治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
镇党建办(宣传)和各村要加强“一沿三区”坟墓整治工作的宣传,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到“一沿三区”坟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取得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时刻关注社情动态,加强风险管控。
(三)加强纪律保障。
镇纪委、镇党建办(组织)要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对参与违法违规墓葬、拒不配合整治的党员干部进行劝诫,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采取问责措施。镇派出所、镇司法所等要依法查处阻扰工作开展和拒绝、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四)加强制度建设。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配强殡葬工作力量,切实把殡葬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坟墓整治和殡葬管理工作将纳入对各村以及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管理考核。要建立健全死亡人员骨灰跟踪管理制度,加强源头管理,严控新的违规墓葬行为发生。
附件:1.嵊山镇“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2.嵊山镇“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机关干部联村名单
嵊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嵊山镇“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 虎、徐君达
副组长:郑富军、刘春波
成 员:王存斌、庄 杰、王家衡、王晓君、徐晨杰、瞿惠娜、陈 杰、戴 斌、方树远、吴布云、褚 明、陈永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方树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超、郑宇列、李丹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镇纪委:会同镇党建办(组织)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发布的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坟墓整治的相关文件,劝诫、处理坟墓整治工作中违纪的党员干部。
(二)镇党政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负责坟墓整治工作人员、车辆、物资、经费的保障落实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镇党建办公室(组织):会同镇纪委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发布的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坟墓整治的相关文件,劝诫、处理坟墓整治工作中违纪的党员干部。
(四)镇党建办公室(宣传统战):负责坟墓整治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宣传,配合做好坟墓整治工作的宣传,指导殡葬乡俗文化改革。
(五)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民政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实施“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确认坟墓整治范围,汇总上报相关数据。
(六)镇村镇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坟墓整治生态修复、土地利用、植树绿化等工作。
(七)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坟墓整治工作的维稳工作。
(八)镇派出所:负责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稳定、安全排查和管控工作。
(九)嵊山司法所:负责坟墓整治工作的司法解释和法律保障。
(十)镇环卫所:负责坟墓整治垃圾清运、消毒等工作。
(十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鞍列岛分局:负责整顿丧葬用品的市场,取缔生产、销售土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及无照经营墓碑墓料,打击非法经营墓地。
(十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马鞍列岛分局:负责配合推进文明治丧工作。管控、取缔治丧陋习等不文明现象。
(十三)各村:负责本辖区内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附件2:
嵊山镇“一沿三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
机关干部联村名单
箱子岙村:
主要领导:郑 虎
联村领导:王晓君、王家衡、陈 杰
联村干部:徐 斌、李雪芬、洪 波、姚志波、全颂科、谢莉莉、王青杨、陈 盛、李 丹、夏佳佳、陈子宁、徐沛哲、黄惠洁、毕祝运、薛少婷、俞立技、车佳敏、朱 伟、朱正阳、沈 希、郑宁宁、胡 巍、唐浩真、陈雪芬
陈钱山村:
主要领导:郑富军
联村领导:王存斌、瞿惠娜
联村干部:曹宏成、付君辉、王 燕
泗洲塘村:
主要领导:徐君达
联村领导:刘春波、庄 杰、戴 斌
联村干部:郑宇列、葛燕君、柴小波、徐浩波、龚 旭、王 哲、黄雪斌、童燕红、余将娜、吴珍珠、杨晓勤、董思雨、张思洁、吴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