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341F/2021-29715
 组配分类 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嵊山镇
 生成日期 2023-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341F/2021-29715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嵊山镇

  • 成文日期:

    2021-05-25

  • 文号:

    嵊山政〔2021〕48号

  • 文件登记号:

    LSSD-99B-2021-0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山镇涉渔海上小型船舶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1 10:2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嵊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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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海上安全监督管理,维持良好生产秩序,净化我镇海上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嵊泗县涉渔海上小型船舶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为指定,开展休闲渔船、养殖渔船、小型涉渔船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置、控制总量、减少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船舶安全管理网络、制度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小型渔船无序发展,从制度上加强小型渔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遏制小型渔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和内容

1)休闲渔船

严格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休闲渔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18〕3 号)、《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舟山市休闲渔业船舶管理暂行规定》(舟海渔〔2018〕38 号)、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伏休期间休闲渔船、钓具类作业渔船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好管控措施。要求休闲渔船做好公司化管理工作,建立一船一档,落实进出港报告、编组生产等制度。

(2)钓具类作业渔船

     严格按照《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伏休期间休闲渔船、钓具类作业渔船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我镇钓具类作业渔船的管控,执行检查好一艘允许开捕一艘的原则,日常做好动态监管工作,渔船出海之后督促落实好编组生产、主动报告等制度。 

3)港机船

    我镇严格按照《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港机船管理的意见》(嵊党政办发〔2018〕78号)的文件精神加强辖区内港机船管理,严禁非法载客、载货航行至核定的港区外。 

4)养殖辅助船

根据《嵊山镇增养殖渔船管理暂行办法》(嵊山政〔2019〕112 号)要求,加强我镇养殖辅助船管理工作。养殖渔船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一户一船,增养殖海域面积超过20亩的允许申请拥有2艘养殖渔船,养殖渔船总长不得超过15米、主机功率小于44.1千瓦,船体外部要统一标识。落实好所有养殖渔船订牌工作,同时要求配备必要的通导定位和消防救生设备。

5)生计渔船(含泡沫材质)

根据《嵊山镇钓鱼船管理暂行办法》(嵊山政〔2019〕111号),加强我镇生计钓鱼船管理工作。在2019年摸底造册基础上,全面再次核实生计渔船数量,对期间新增钓鱼船按照管理办法纳归淘汰。所有钓鱼船要求船舶总长必须为12米以下,主机功率小于44.1千瓦,单船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船体外部要统一标识,并配备必要的通道定位和消防救生设备,从业人员必须为本镇户籍。

6)涉渔“三无”船舶

严格按照市、县统一要求,乡镇部署,全面取缔。

三、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17日- 6月6日)镇政府召集各部门及村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镇级成立纳规工作专班,在县渔业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和县纳归工作专班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我镇将通过多种渠道将有关规定向全体渔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由无证船舶实际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镇渔办提出纳规申请,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确认后予以登记备案。登记信息包含:船主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船长、船宽、船舶照片及船主本人照片等。

2、限期整改阶段6月7日- 7月15日)根据前一阶段调查摸底情况,对于可以纳入我镇管理体系的涉渔船舶,我镇将根据船主村别、登记备案先后顺序给予船舶编号、安装船舶标识牌、安装渔船定位系统,及时整治纳规,后上报县渔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在此期间,我镇将对岸上放置的僵尸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减少三无船只数量。

3、集中打击阶段 7月16日- 9月15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打击海上违规船只,对未整治纳规或者纳归后从事其他生产活动的涉渔小型船舶坚决予以取缔。同时我镇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严密监控辖区内违法违规船只产生的苗头。

四、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管理任务,我镇将成立休闲渔船、小型涉渔船舶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郑虎、徐君达

副组长:陈杰

 员:黄雪斌、顾宇、吴布云、褚明、陈永义、俞海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渔农办,陈杰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准备工作细致全面,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各项措施真正落实,保证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2、注重宣传,形成氛围。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形成强大的声势。本次整治涉及人员众多,情况复杂。镇、村要利用多种渠道方式,确保群众知晓率,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船舶所有人自觉服从管理,消除隐患。

3、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各村、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制,守牢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4、总结提高,形成长效。各参与单位要认真做好治理行动总结、统计及台账记录,并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对“三无”船舶要采取长期的高压态势,维护海上安全生产秩序。

 

 

嵊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