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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小洋山动迁居民就业社保补贴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25 14:36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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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人员:

按照小洋动迁居民后续帮扶政策之规定,决定从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7月10日(节假日除外)受理动迁时选择落户嵊泗及其他地区(除上海外)的原小洋籍居民2023年上半年度促进就业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已实现市场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式职工除外)。

二、注意事项

1、已申领就业补助的人员舟山市外参保的需携带社保参保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单,并填写《小洋动迁居民市场就业补助申请表》,舟山市内参保的只需填写《小洋动迁居民市场就业补助申请表》。

2、初次申请就业补助的人员舟山市外参保的需携带社保参保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嵊泗县信用合作联社储蓄卡或存折(中国银行嵊泗支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并填写《小洋动迁居民市场就业补助申请表》,舟山市内参保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嵊泗县信用合作联社储蓄卡或存折(中国银行嵊泗支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并填写《小洋动迁居民市场就业补助申请表》。

三、申请地点

1、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洋山工作站(新地址:大川公路2661号);021-20781206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洋山工作站:021-58085095

2、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菜园镇农贸市场4楼人力社保窗口);0580-5082150

3、嵊泗县洋山镇便民服务中心;0580-5053018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