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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嵊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771925626C/2023-30481
安全生产监管
嵊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04-20
嵊安〔2023〕7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2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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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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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专委办、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嵊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举措,加强配合协作,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部署工作要点,扎实抓好贯彻落实。
嵊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嵊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县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安委会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和省市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施意见闭环落实,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坚持源头防范,过程管控,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嵊泗美好嵊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岛县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落实)
2. 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县安委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推进年度工作清单、季度例会、工作报告、专项检查等制度落实,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县安委会牵头,各专业委员会具体分工负责)
3.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省、市、县明查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县安委办及时向有关乡镇和部门发出通报或交办,督促整改,提升监管效能,对未按期整改落实或屡次出现同样问题的,将及时发出督办函并视情况向县安委会领导报告。(县安委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具体分工负责)
4. 深化“两集中、两闭环”,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两联动、两追究”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协调,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确保重大隐患按期整改到位,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进一步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落实)
二、推动安全生产“三个全覆盖体系”构建
5. 推进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全覆盖。推动责任落实从抽象化走向具体化,通过全覆盖责任体系系统应用,完善责任清单和履职尽责“一本账”,进一步强化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履职闭环机制。(县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6. 推进检查标准全覆盖。根据省统一制定的共性检查清单和排查治理标准流程,以9大行业领域为主体,根据我县实际建立日常检查清单。其它行业领域和新兴业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针对性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并做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全覆盖。聚焦实战实用,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预案体系、强化防救协同和应急准备。推进安全生产事故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制修订工作,确保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乡镇应急预案、村(社区)“多案合一”应急预案(手册)制定率达到100%,建立横向覆盖行业部门,纵向到村(社区)和重点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实战演练,确保新修订预案演练率达到100%,其它预案按规定进行演练。加强企业一线员工初起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教育,推动企业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避、喊、报、助”五步法。(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行动
8. 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行动。一是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除险保安闭环整改工作,在重点时段全领域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性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二是着力抓好“七张问题清单”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清单,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各自辖区、领域特点,梳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主动发现、主动整改,努力提高清单问题的录用率,补足整改方案、销号申请等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足的短板。三是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和督导检查,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单位,兼顾新领域新业态,动态研判排摸重大安全风险,实施“一级一册”(各级各部门分别建立重大风险清单闭环管控手册)、“一点一策”,分级分类制定针对性举措,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治。(县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分工负责)
9. 开展安全生产“四重”服务保障行动。一是摸清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底数,梳理建立“四重”(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服务清单,明确问题隐患、事故防控措施、闭环整改落实等“三张清单”。二是加强重大项目服务保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强化与发改、经信等部门对接联动,及时建立重大项目安全服务保障“一本账”,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建立监管溯源机制,确保项目安全规范落地。三是加强重点区域服务保障。综合事故历史数据和日常监管情况,县级明确一批重点区域或重点企业(场所),指导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和组团式“面对面帮扶”。四是加强重点单位服务保障。强化安全主体意识,指导企业紧盯容易涉及群死群伤关键部位,聚焦有限空问、高空施工、动火作业等事故多发易发重点环节,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规范管理。五是加强重点时段服务保障。聚焦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风险研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迎亚运、保安全”专项服务保障行动。(县安委办牵头,各专委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0. 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强基筑底行动。严格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清晰执法事项和权限,动态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评议,促进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严格落实“四不放过”要求,依法依规严肃事故调查,查清原因、责任,并依法追责。全面落实“两高”有关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司法解释,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危险作业罪查办力度,严防漏管失控。(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1. 开展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行动。一是加强与基层治理体系衔接贯通。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执法监管体系与“l4l”基层治理体系衔接贯通,提升基层问题发现能力、隐患排查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施企业安全全员培训。开展高危行业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l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县国资委负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鼓励乡镇、行业部门通过专家、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专业化、精准化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持续提升安责险覆盖面,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监管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单位牵头)
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开展整治攻坚。
聚焦渔业船舶、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建设施工、工贸、危险化学品、消防、旅游、城市运行等9个重点领域,统筹推进各类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12. 开展渔业领域整治攻坚。紧盯“遏较大、控一般、降总量”,以系统治理三年行动为总纲,聚焦人、船、管理、环境四大要素的短板弱项,压茬推进“春雷行动”“伏休整治攻坚”“海上渔船平安”“商渔共治”四大行动,有效防范化解海上船舶重大安全风险。淘汰整治“病老”渔船69艘,帆张网等高危渔船49艘;高质量推进海上“千万工程”,建设引领船40艘,整治渔船208艘;持续开展商渔共治,确保全年商渔船碰撞事故同比前两年平均数下降30%以上。加快“浙渔安”系统和“海上智控”平台建设应用。(县渔业安全专委办牵头,县渔业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3. 开展水上交通领域整治攻坚。开展水上交通领域整治攻坚。压实行业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客运企业对客渡运船舶的动态管控能力,突出船员履职能力和船舶重要设施设备检查,推动构建长航线客船互救机制,全面加强水上客运的安全监管;深化我县水路货运市场准入和退出、重点监管及联合惩戒等“四项制度”,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深入运用智控平台加强企业、船舶的查验和监管工作;推动浙江沿海公共航路嵊泗段商船纳规使用,加强嵊山枸杞南、壁下水域通航秩序管控,积极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工作,提升防碰撞成效,全面做好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基地项目(马迹山基地)的服务保障工作。(县水上交通安全专委办牵头,县水上交通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4. 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整治攻坚。研判公路交通秩序乱点、交通事故多发点、穿镇穿村公路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化路面交通秩序整治,结合推进减量控大、全县道路安全综合攻坚行动、东部乡镇总量控制、礼让斑马线等重点工作,落实严管策略,常态化开展酒后驾驶、电动车违法载人、三超一疲劳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控;加强旅游道路和码头路段等重点路段巡控和检查;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安全畅通。(县道路运输安全专委办牵头,县道路运输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5. 开展建设施工领域整治攻坚。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年”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建设施工安全治理。积极推广“浙里建”新开发场景应用,补充完善项目库、企业库、人员库、 信用库、设备库等大数据资源。 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三年行动,提升建设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全部自建房及其他房屋排查及数据录入工作,按省级房屋鉴定标准规范,落实“应拆尽拆”“应修尽修”。(县建筑施工安全专委办牵头,县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6. 开展工贸、危化领域整治攻坚。持续深化矿山、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安全整治,组织有限空间整治“回头看”,开展“一厂多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重点环保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固本提质”攻坚行动,加强高危作业管控。深刻吸取内蒙古煤矿坍塌事故教训,组织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发生。扎实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深化企业自查、属地督查抽查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聚焦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全面推进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规范安全监管,推进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危化品经营仓库等专项整治。运行新型标准化管理体系,年底前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县工贸、危化安全专委办牵头,县工贸、危化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7. 开展消防领域整治攻坚。聚焦不放心单位、区域治理,深入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尽立”。紧盯“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传统高风险,医养结合等新业态风险,以及老旧商混等民生场所,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依托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治理等政府工作,推进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沿街店铺等专项整治工作破难攻坚。做好亚运会等重大活动,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和火灾防范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以新居民、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宣传对象,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分众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知晓率。(县消防安全专委办牵头,县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8. 开展旅游领域整治攻坚。推动旅游新业态监管,探索新业态监管模式。加强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旅行社包括用车,用餐,住宿等旅游合同,督促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加强对海岛露营地监管,保障露营业态规范化经营。加大休闲渔业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海安全规定,完善陆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聚焦海滨浴场活动安全,落实各项运营安全条件完善。强化景点景区安全常态化管理,全面查找安全漏洞和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加大民宿安全监管。联合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尤其是针对我县民宿烟感报警器安装率较底的问题,督促民宿业主及时整改,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民宿主和民宿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县旅游安全专委办牵头,县旅游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9. 开展城市运行领域整治攻坚。常态化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进一步明确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燃气连接软管更换行动,6月底前完成餐饮行业等非居民用户金属软管更换工作,开展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使用“回头看”,监督餐饮行业等非居民燃气用户全部规范安装、规范使用,鼓励引导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落实防汛备汛工作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对风险隐患积极落实整改闭环,严禁“带险入汛”。加快推进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构建“体检-规划-项目”闭环管理的实施路径,进一步补齐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的短板。(县城市运行安全专委办牵头,县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0. 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整治攻坚。高质量推进“浙江特种设备在线”数字化应用和深化赋码扫码应用;推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探索解决住宅小区电梯老旧化安全隐患,重点推进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物联感知接入120台以上,着力构建电梯安全综合集成、智能物联、多元共治的管理体系。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分类评价和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功能。聚焦公众聚集场所和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开展“护航亚运”“除险保安”等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安全管理问题以及各类特种设备本质安全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1. 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舟山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鼓励使用隐患拍报平台,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2.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常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运用好网络宣传教育平台,面向全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法规常识宣传。(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