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保障申请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06-27 10:58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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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环节

办理内容

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申请;

2线下申请,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住房保障部门等场所的住房保障办理窗口进行申请。

受理

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核

1经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核通过,进入公示环节;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

1、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告知申请人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并向社会公开;

2、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送达

通过法定送达方式告知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