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92P/2021-29720 | ||
组配分类 | 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五龙乡 |
生成日期 | 2023-0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92P/2021-29720
农业、畜牧业、渔业
五龙乡
2021-05-28
五政字〔2021〕33号
LSSD99D-2021-0002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6-28 16:0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五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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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渔管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嵊泗县委办公室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2021〕18 号)精神,严厉打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扭转海上事故频发势头,经乡政府同意,决定制定五龙乡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摸清底数、规范海上管理,坚决打赢“遏重大”嵊泗县五龙乡人民政府文件攻坚战,彻底扭转海上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巩固“平安五龙”、推动渔农村和谐社会稳定。
二、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倪杰
副组长:孙伟明、黄雷
成员:沈 科、胡志芬、周跃飞、金浩、许琪杰、方家尧、张永国、林杨
三、工作职责
乡海上船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渔农办,沈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家尧为具体经办人员,各村数据统计人员:许竹斌(田岙村)、车斯宁(边礁村)、郑玲贤(黄沙村)、张鑫垚(会城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⑴综合协调组:乡渔农办
工作职责: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
2、负责全乡海上船舶专项整治综合协调、数据汇总上报、信息宣传等相关工作;
3、在全乡区域内开展常态化各项安全检查;
4、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海上船舶发现一艘、查处一艘。
⑵执法处置组:乡派出所、乡渔管站
工作职责:
1、联合县主管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打击行动2、依法查扣违法违规船舶
⑶社会稳定组:乡司法所
工作职责:排查化解辖区内各类不稳定因素,负责处理投诉、信访工作。
四、整治范围
1、开展涉渔“三无”船舶、证照不齐船舶专项整治。
⑴对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相关船舶证书的船舶,进行排摸登记、整治、扣押、取缔。
⑵对证照不齐或失效的船舶,进行统计上报、依法扣押整治纳规。
⑶对用于船岸摆渡接送、海钓、观光休闲等涉渔涉旅小型“三无”船艇,依法停航管控,纳入属地乡镇规范有效管理。不接受纳管的,及时上报、依法处置。
2、开展海上小型船舶专项整治。
⑴纳入登记在册的小型渔船应当按规定刷写船名、船号、船籍港。
⑵对缺少船员证的小型渔船,乡、村督促进行培训。
⑶加强小型渔船的日常监管和登船检查。
⑷小型渔船核准作业和实际作业发生变更,应报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同意方可调整。
⑸小型渔船须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信(北斗同博、AIS 避碰)、航行灯号等安全设备,根据船舶功率持职务船员、机驾长或普通船员有效证书。
⑹小型渔船进出港必须按要求及时报备,人员调整及时向乡船管站报备登记。
⑺严格遵守各项渔业法律法规,服从主管部门和乡政府的各项指令。
五、整治时间和工作重点
1、整治时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本次海上船舶专项整治工作从 5 月 18 日开始至 12 月 31 日止,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1 年 5月 31 日);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第三阶段:巩固总结阶段(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工作重点: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二是加强上下联动,严厉查处。三是强化管控,源头治理。四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常抓不懈。
本方案自2021年5月18日起施行。
五龙乡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