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嵊泗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部分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6 17:28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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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文件精神和省农业农村厅对我县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督查指导工作的整改要求,经研究,拟将2023年度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部分补助资金363.4万元收回并重新分配,现将项目分配计划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可以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县乡村振兴局周倩倩

联系电话:0580-5083963;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嵊泗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部分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计划表

嵊泗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

嵊泗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部分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计划表

序号

立项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内容、规模

投资额(万元)

资金筹措

绩效目标

受益农户数(人)

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1

龙泉村贻贝养殖物资堆放设施修缮工程

龙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龙泉村

对枸杞乡龙泉村废品收购站至江爿沿线约90个新型浮球堆放笼进行修缮改造,用来出租,增加村集体经济发展。

49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带动村集体增收3万元/年

90

41

2

南港村菜篮子仓储车间项目

南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港村

新建菜篮子仓储车间,配备冷链设施建设。

60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实现菜农人均年增收5000元以上

20

50

3

南港村共富工坊建设项目

南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港村

将老旧房屋改造成一处集生产、展销、研学于一体的综合式共富工坊基地,将南港村传统手工艺碱水粽、米酒、团子等纳入工坊项目。

100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带动村集体增收15万元/年,提供就业岗位

50

83

4

南港村金钩银钩加工工坊项目

南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港村

推动虾皮加工从原料加工向高附加值的中高端商品转化,将工坊打造成加工、展销、体验于一体的文旅融合式项目。

150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带动村集体增收15万元/年,提供就业岗位

30

90.4

5

金平村岙海塘南弄水渠维修工程

金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金平村

清理水渠环境和加固周边挡土墙,水渠维修建设长 80 米,宽 3米,高2.5米,优化渔业基础设施。

45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改善村内生产生活条件

300

37

6

金平村民宿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金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金平村

配套民宿产业,拓宽道路长120米,宽3米,新增护栏60米,促进民宿产业发展

45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改善提升民宿周边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便利

600

37

7

基湖村渔农产品摊位区建设项目

基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基湖村

建设农产品摊位区,新建购买10个渔农产品摊点。

30

自筹+衔接资金补助

村集体收入年增收5万元,提供就业岗位15个

15

25

合计

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