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卫生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9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10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10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116号)文件精神,现决定下达相关专项资金534.54万元,详见附件。
本次下达的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直达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嵊泗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
附件:医疗卫生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