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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02643296E/2023-30677

  •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 组配分类:

    整改结果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嵊泗公安局关于审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1 16:05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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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有关规定,我局现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

嵊泗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嵊审报〔2023〕2号)。

二、审计反映的问题

1.聘用人员预算编制管理不到位。

2.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3.资金支付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

1.加强聘用人员预算编制管理。县公安局应规范足额编制聘用人员经费预算,并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管理,统一聘用人员列支渠道,杜绝随意列支。

2.强化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县公安局应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服务),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县公安局应建立宣传品出入库台账,加强宣传品登记管理。

3.加强资金支付规范。县公安局应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费管理规定。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1.关于“聘用人员预算编制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增强预算意识,县公安局根据年度发展目标,参照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综合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编实、编细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资金预算,将聘用人员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规范经费列支渠道。

2.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公安局认真研究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办法规定,对2023年度各采购事项进行参照对比,尤其是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达到相应采购标准的货物(服务),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警保部门多次召开会议,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加强采购规范化管理。同时对工作需要采购的宣传品加以管理,对其采购与发放过程建立出入库台账制度,切实加强宣传品的登记管理,确保出入库工作留痕。

3.关于“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公安局全面梳理2022年以来公务接待费,对2022年度24笔超过5个工作日未及时结算的公务接待、10笔无公函用接待审批单代替的公务接待及2笔接待清单无审批人的公务接待及时落实整改,对确实无法整改的要求对应责任部门上报情况说明并报警保部门和督审大队备案。强化警保部门对公函的管理归档,加强对各部门公务接待规定的培训,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费管理规定,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接待即时结算。

五、未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无。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