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未安置项目数据上报功能

发布时间:2023-07-11 09:34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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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限分配情况,区、县上报数据时,【征收项目类型】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项目只能被市住建部门查看和审批,【征收项目类型】为“集体土地征收”的项目只能被市自规部门查看和审批,【征收项目类型】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收”的项目,市住建部门和自规部门都可以查看和审批。

(杭州市征收类项目和非征收类的集体项目属于市级自规部门监管,非征收类的国有项目属于市级住建部门监管)。

 

图1-不同项目不同的【项目征收类型】

一、征收家庭管理

【征收家庭管理】中添加被征收家庭,填写被征收人信息。点击保存后仍可以对被征收家庭信息进行修改和删除,点击确认上报后,被征收家庭信息不可修改和删除。

 

图2-被征收家庭管理信息填报

业务人员也可以选择在通用列表中选择批量设置经办人、审核人和批量上报的功能。在勾选选中需要批量设置的数据,点击“设置经办人、审核人”或“上报”。

审核人员审核结果显示在【征收家庭管理】的通用列表中的“审核是否通过”一栏,若显示“是”,则可以进行【择房记录】、【货币补偿支付】两项信息的录入;若显示“否”,则需要业务人员对被退回的上报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上报。

 

图3-被征收家庭信息批量设置经办人、审核人和批量上报

【征收家庭管理】中被征收人信息是【择房记录】信息和【货币补偿支付】信息的基础和依据,“牵一发而动全身”。

若要修改已择房的被征收人信息,需要审核人员先将该被征收人上报的征收人信息和择房记录退回,且业务人员需要在【择房记录】对应数据中点击“释放房源”,释放房源后才可以修改被征收人的信息。

 

图4-进行后续流程时需修改被征收人信息

若要修改已上报货币补偿支付的被征收人信息,需要审核人员先将该被征收人上报的被征收人信息和货币补偿支付信息退回,且业务人员要在【货币补偿支付】中删除被征收人创建的货币补偿支付信息,删除后才可以进行修改被征收人信息的操作。

若要修改已上报择房记录和货币补偿支付信息的被征收人信息,需要审核人员将上报的被征收人信息、择房记录和货币补偿支付信息退回,业务人员释放该被征收人选定的房源和删除货币补偿支付信息后,才可以修改被征收人信息。

二、择房记录

只有在【征收家庭管理】上报数据中选择“产权调换协议”且上报审核通过的被征收家庭,才可以录入上报【择房记录】数据。

通用列表中找到房源,填写选择该房源的被征收人信息。点击“确定择房”,系统提示“选房成功”。填写无误且“确定择房”后,点击“确认上报”,将择房信息上报给审核人员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填写被征收人信息时,“安置房实际交付时间”必须填好后才可以上报(温州除外)。

 

图5-上报择房记录

“确认上报”后所填择房信息无法修改或释放房源,如要修改已上报的择房记录,需要审核人员退回上报的择房记录,退回后选中对应数据点击“择房”进行“打回房源”或“释放房源”操作。

此外,【择房记录】中可以批量设置交付时间,在【择房记录】列表中,勾选需要批量设置交付时间的数据,勾选后点击“交付时间批量设置”。

 

图6-择房记录批量设置交付时间

三、货币补偿支付

只有在【征收家庭管理】上报的数据通过审核后,才可以填写上报【货币补偿支付】信息。

请注意,必须在右侧附件栏上传货币补偿支付凭据才可以完成信息上报。

 

图7-货币补偿支付信息须上传附件

确认上报后,货币补偿支付信息无法修改和删除。若上报的货币补偿支付信息审核未通过,信息将被退回。退回后可以选择修改重新上报或删除。

 

图7-货币补偿支付信息上报状态和修改、删除

以上为历史未安置项目数据上报模块操作说明。

历史未安置项目数据审批功能 

用户登录系统后显示的是【驾驶舱】页面,此时点击右上角“进入系统”。

 

图1-登录系统页面——【驾驶舱】

进入系统后在导航栏找到并点击【项目运行】,进入【项目运行】界面后,可通过筛选条件查询项目。找到项目后选中项目点击“查看项目详情”。

 

图2-【项目运行】界面

一、征收家庭管理数据审核

在【项目进度】中找到【征收家庭管理】,右侧通用列表中选中数据点击“审核”来审核业务人员上报的被征收家庭数据。

 

图3-项目进度——【征收家庭管理】

在“市级审核”栏中“审核是否通过”处选择该上报数据是否通过,点击“确认”完成审核。征收家庭管理审核是历史未安置数据审核的重要节点,选择“是”后业务人员可以继续【择房记录】和【货币补偿支付】的数据上报流程,选择“否”后被征收家庭数据将被退回,业务人员进行修改后重新上报审核人员审核。

 

图4-【征收家庭管理】上报数据审核

审核后可以在通用列表查看数据上报状态和审核结果,通用列表有可以批量处理上报数据的功能。勾选需要批量审核的数据,选择“批量审核通过”或“批量审核不通过”。

 

图5-【征收家庭管理】数据上报状态、审核结果和批量审核

二、择房记录数据审核

【征收家庭管理】数据审核通过后,业务人员将“补偿方式”选为“产权调换协议”的家庭的择房数据进行上报。在【项目进度】中找到【择房记录】,【择房记录】审核操作可参考【征收家庭管理】数据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征收家庭管理】中被征收家庭数据是【择房记录】中择房数据和【货币补偿支付】数据的基础和依据,“牵一发而动全身”。

因此,如业务人员在【择房记录】数据已上报后需要修改被征收家庭数据,审核人员需要将【择房记录】数据和【征收家庭管理】数据都进行退回操作。

三、货币补偿支付数据审核

【征收家庭管理】数据审核通过后,业务人员可以将被征收家庭货币补偿支付的数据上报。在【项目进度】中找到【货币补偿支付】,【货币补偿支付】审核操作可参考【征收家庭管理】数据审核。

若业务人员在【货币补偿支付】数据已上报后需要修改被征收家庭数据,审核人员需要将【货币补偿支付】数据和【征收家庭管理】数据都进行退回操作。

若业务人员在【货币补偿支付】数据和【择房记录】数据均已上报后需要修改被征收家庭数据,审核人员需要将【货币补偿支付】数据、【择房记录】数据和【征收家庭管理】数据都进行退回操作。

以上为历史未安置项目数据审核模块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