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综合管理丨大洋山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亲水设施)、(施工栈桥)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600175 邮编:316021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 联系电话:0580-5593566 邮编:2024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面积(公顷) | 用海期限 |
1 | 大洋山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亲水设施) | 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 位于现有大岙围海造陆项目与新洋村之间的大岙内湾 | 其它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5650 | 40年 |
2 | 大洋山滨海湿地修复工程(施工栈桥) | 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 位于现有大岙围海造陆项目与新洋村之间的大岙内湾 | 其它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4294 | 1年 |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