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9004/2023-3075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政协办
 生成日期 2023-07-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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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008009004/2023-3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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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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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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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关于进一步激发疫后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四上”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7-1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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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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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关于进一步激发疫后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四上”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类型: 经济建设方面
领衔人: 金杰
附议人: 陈贤
建议内容:

市场主体是稳住我县域经济大盘的重中之重,只要抓住市场主体,就牵住了推动我县域经济发展的“牛鼻子”。而其中“四上”企业又是反映我县市场经济主体活力和市场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所以疫后我县必须要以更加精准的举措推动“四上”企业健康发展,为我县域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强力支撑。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我县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以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抓手,以超常规力度和举措抓好保就业、稳增长一系列政策落地落实,切实稳住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县“四上”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总体良好。但不可忽视,我县“四上”企业现状仍面临短板问题亟待解决。

一.需关注的问题

(一)我县“四上”企业数量少,规模小 

2022年8月止全县在库“四上”企业 103家,仅占全市(2086家)的4.9%,为全市末位;从“四上”企业在各行业的占比情况看,规上工业家数仅占全县工业企业家数的4.3%,有资质建筑业家数仅占全县建筑业企业的8.9%,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家数仅占该行业企业总数的3.2%,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家数仅占5.8%,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家数仅占1.6%。相比其他县区,我县“四上”企业总量偏少,不利于县域经济发展。从企业经营状况看,“四上”企业普遍规模偏小。规上工业企业刚达到上规标准,年均营业收入低于3000万元的占一半;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限上小型批发企业(1000万元≤营业收入<5000万元)近二成、限上小型住宿和餐饮业(100万元≤营业收入<2000万元)占九成。规模小的企业经营不稳定,抗压能力差。

(二)“四上”企业发展有失均衡

从行业门类看,2020年至今新增的“四上”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比重分别为40.0%、16.7%和13.3%,合计占比超七成;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入库企业均不足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尚未实现“零”突破。从区域分布看,在库“四上”企业相对集中在菜园镇和洋山镇,目前分别占“四上”企业总数的56.3%和27.2%,区域发展较不平衡。

(三)市场要素保障不足,政策落实还需精准

交通物流运输影响首当其冲,县内常住人口流失比例失调,市场主体房租、用工、用能等支出居高不下,致使部分市场主体,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多项企业纾困政策在精准性、时效性、协同性上还不够有力“一行一策”“一企一策”做的还不深入,对行业、企业发展难点、痛点和堵点政策梳理还不够,政策储备不足,个别政策在细化分解上还不到位,操作性不强。 

二.意见和建议

(一) 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四上”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做好能源资源保供稳价工作”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全力以赴保主体、扩投资、促消费、稳增长,持续深入实施减税降费、贷款贴息、减免房租等措施;出台更多刺激消费政策,以消费促生产;制定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经济增长潜力的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真正做到“放水养鱼”,为经济增添活力,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积聚新生力量,从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凡年度内经国家统计部门批准上规的企业,建议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全县上下要把“四上”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事情来抓,树立抓经济工作就要抓“四上”企业培育、抓“四上”企业发展就是抓经济工作的思想,加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部门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培育对象;鼓励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催生新“四上”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马迹山自贸区、小洋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出台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吸引一批产业链标志性项目和标杆企业,产生集聚效应,带动本地企业发展和推动相关行业、产业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增长。

(二)坚持产业引领,加快企业培育,提高市场主体均衡发展

紧扣我县港口,旅游,渔业等产业基础,拓展和稳定住港口、旅游、渔业、交通运输业等市场主体,在壮大主体规模、提升主体质量上奋力攻坚,让关联企业加速“动起来”、市场加速“活起来”、经济加速“转起来”。进一步激发繁荣三产消费,培育发展“旅游经济”“渔港经济”“休闲经济”“餐住经济”等消费热点。加快打造县域电商公共品牌,催生新兴业态,壮大市场主体总量。加强互联网技术与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跨界融合,大力发展平台型和共享型消费新业态,支持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慧医养、智慧家政、数字文化、智能体育等新型市场主体发展,引导微商电商、短视频创作者、带货达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办微型企业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充分激活市场潜能。培育科技型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不断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无缝对接和深度融合。提升县域现有商业体系,乡村旅游、休闲渔业、海钓体验、健康养老、民宿经济、户外运动等服务环境和品质。加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分类建立在库规上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和联系帮扶制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发展,持续加快“个转企”“小升规”。探索多形态村级集体经济合作模式,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扶持促进海鲜养殖、海鲜销售龙头企业与电商经营主体对接,推动新型销售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在各个领域实现“零”突破。

(三)强化纾困解难,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加快推进多元化交通运输模式,摸清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特别要针对停业、半停业、歇业状态市场主体采取有效措施纾困解难。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政银企”对接,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加大土地、房屋节约集约和复合利用,鼓励相关设施融合集聚建设。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留工补助、留工培训等政策执行力度,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降低运行成本,落实好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抓好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企业,积极探索缓缴社保、减免房租等政策和失业保险、水电气成本、支出等补贴政策,切实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强跨区域相互衔接,设立重点物资“绿色通道”和其他重要通道和重点物资中转站、临时接驳点,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提升服务效能,有效破除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切实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加大落实督查力度,优化监管服务方式,营造公平发展环境。全覆盖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包强揽、干扰阻挠施工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护航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

市场主体的活力,是一座城市的烟火气所在和活力之源,进一步激发疫后“四上”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就是关注民生;就是在激活一个城市的未来。


主办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
会办单位: 县经信局
答复意见: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嵊发改提〔2023〕2 号

金杰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发疫后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四上”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3月,已由我局牵头制定,县政府印发实施了《推动嵊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该政策在八个领域推动措施精准滴灌、直达快享,通过加强各类政策协同,进一步提振我县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同时我县已在4月制定印发了《嵊泗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2023年工作要点》和《嵊泗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下一步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及《2023年嵊泗县培育新增市场主体考核激励办法》,持续助力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产业引领,加快企业培育,提高市场主体均衡发展。今年以来我县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全力培育本地“四上”企业,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4月底,已新增纳统“四上”企业28家,其中菜园镇新增9家,嵊山镇新增1家,洋山镇新增10家,五龙乡新增3家,枸杞乡新增2家,花鸟乡新增3家。新增“四上”企业中规模以上工业3家、资质建筑业企业1家、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14家、限额以上零售企业3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家、限额以上住宿企业2家和限额以上餐饮企业2家。另外,已有5家企业的营业数据达上规上限标准,目前正在申报上规流程中,预计可完成纳统。今年以来我局已对我县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培育和发展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库,目前共入库目标企业70家。接下来我局将不断强化跟踪问效和调研督导,对有望达到标准的企业提前介入,做好升规前的注册登记和升规后的跟踪服务。

三、强化纾困解难,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今年以来我县已建立“四上”企业专项资金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由我局牵头落实了稳增长有关政策措施,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通过聚焦“三大百亿工程”、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及招商工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具体工作有:

1.落实《推动嵊泗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推动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嵊泗县关于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推动嵊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为落实《嵊泗县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清单(嵊政办发〔2023〕2 号)》,已出台相关配套奖励政策。接下来将聚焦“六大”主导产业,推动重点领域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工作实现重大突破,培育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独具海岛特色的产业集群和知名企业,推动全县重点产业向中高端迭代升级。

3.积极解决招商引资单位在注册、缴税、提额、奖励等过程中碰到的各项问题,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健全和促进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政策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协商制定和政策影响论证;组织开展涉及营商环境有关制度专项清理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排阻清障”。同时开展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专项督查,压实部门责任。

4.强考核和监督问责。将“四上”企业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对“四上”企业纳规动态监测,按季通报企业变动情况,确保市场主体培育“双倍增”工作落到实处。

5.推进疫后经济持续复苏。组织开展各类旅游推广活动及促消费活动,积极发放餐饮、住宿、文旅、商超等各类消费券,积极推进“民宿+”“电商+”产业培育,全力推进夜游经济发展,丰富消费业态;落实《关于促进2023年上半年嵊泗文旅市场加快复苏的提振措施》《嵊泗县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壮大民宿、餐饮行业经济收入。积极挖掘新增批发、零售等目标单位,鼓励有潜力的企业抓住机遇做大做强,积极开展“下转上”、“个转企”等纳统工作。

6.用好金融政策工具。运用金融业发展资金,通过发放普惠小微企业“首贷户”财政贴息,降低融资成本;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将担保费率由原年华1%调整为年化0.5%。积极引导我县第一产业中涉渔行业的生产单位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通过“渔贷乐”进一步纾困第一产业市场主体融资困难问题。强化民宿人才队伍,通过“民宿人才共富贷”为打造海岛民宿嵊泗样板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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