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审公告〔2023〕16号: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懿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嵊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2月17日,对孙懿鋆同志担任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孙懿鋆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聚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总体较好。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孙懿鋆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还存在6个应承担领导责任的问题。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孙懿鋆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经济事项未集体决策。信息系统项目延期均未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二)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不足。2个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不充分。
(三)工程管理不规范。6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结算,11个工程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四)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不到位。4个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未统筹使用;4个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
(五)公车运行维护费超指标。2022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超指标4.01万元。
(六)到期质保金未退还。4个项目质保金合计16.86万元均未按期退还。
(七)房产管理不规范。1处办公用房,未办理相关借用手续,被无偿使用。
(八)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下属单位县环卫所部分车辆维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下属单位县公管中心专项资金6.26万元未专款专用、预算资金未统筹使用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嵊泗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从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和强化下属单位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症结,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优化完善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节点,聚焦聚力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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