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900MB1574735G/2023-30826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组配分类:

    整改结果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关于审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4 16:4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规定,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嵊审报〔2023〕2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全面;

(二)聘用人员预算管理不到位。

(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

(四)预算绩效设置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一)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意识,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服务类项目,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规范足额编制聘用人员经费预算,并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管理,统一聘用人员列支渠道,杜绝随意列支。

(三)增强预算绩效意识,定期对2023年度执行的预算项目开展目标进度自查,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约束,提升项目计划编制精细化程度。对于2023年度预算项目执行不足预期或明显偏慢的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预算执行率。

(四)切实增强项目绩效意识,细化年初目标设定,对2023年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办法执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根据审计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深入总结反思,切实提升我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绩效管理水平。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全面,采购预算编制(调整)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局加强业务人员能力培训提升,吸取经验教训,强化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好财政预算资金及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责任。同时组织单位各科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增强政府采购预算意识,及时调整有关采购指标,精细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

(二)关于“聘用人员预算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局已就此事与县财政局多次沟通,要求保障聘用人员经费。县财政局也表示,该项经费保障县里已经在统筹考虑。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与财政沟通,并加强聘用人员经费预算编制管理的规范性,确保聘用人员经费足额编制,并将其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管理,统一列支渠道,杜绝随意列支。

(三)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针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问题,我局经过分析,一方面是因为干旱缺水等客观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验收,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局对个别工作开展进度预估准确性有待提高,从而导致2022年4个专项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降低了整体的预算执行率。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专项项目储备工作,提前谋划,确保专项资金能及时有效地分配下达及使用。对于前期准备充分,条件成熟的项目,积极与财政沟通,并确保纳入第二年预算,保障项目预算的执行率和效益。

(四)关于“预算绩效设置不规范”的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局将切实增强项目绩效意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办法执行绩效目标管理。对项目的功能特性进行梳理,并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确定项目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再对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而确定绩效指标,提高预算绩效设置的规范性。

五、未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无。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刘竹艳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整改结果公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