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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7-2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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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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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县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县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专业规划。贯彻执行涉农涉水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水事纠纷的处理。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渔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渔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渔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渔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渔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管理和减轻渔农民负担工作。指导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渔农家乐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组织扑灭疫情。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14.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调配,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城乡供水工作。

15.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1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7.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库塘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等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水库、山塘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库塘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和库塘生态流量水量管理。负责滩涂围垦工作。

19.组织实施县域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20.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21.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山塘、海塘、闸门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

2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及对外交流。指导渔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3.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水利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嵊泗县美丽海岛建设服务中心、嵊泗县水利水务保障中心、嵊泗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嵊泗县农业资源区划中心和嵊泗县渔农村经营管理站.

纳入嵊泗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农业发展科、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水资源管理科、规划建设管理科。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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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4,160.39万元,支出总计4,160.3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627.65万元,增长17.7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支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49.8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64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04.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3.26万元),占收入合计97.27%;其他收入102.39万元,占收入合计2.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1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42万元,占29.50%;项目支出2,686.74万元,占70.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47.45万元,支出总计3,647.45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871.61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财政拨款较前一年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81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财政拨款年中追加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4.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4.35万元,增长31.0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4.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万元,占0.05%;科学技术(类)支出2.00万元,占0.06%;卫生健康(类)支出66.72万元,占1.85%;节能环保(类)支出35.96万元,占1.00%;城乡社区(类)支出10.90万元,占0.30%;农林水(类)支出3,374.24万元,占93.6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00万元,占0.25%;住房保障(类)支出103.58万元,占2.8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1.79万元,支出决算为3,60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7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追加、部分上年未验收结算项目结余资金本年验收结算、2022年度在职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调整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党建活动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嵊泗县未来乡村PC端展示版块建设项目咨询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78万元,支出决算为3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实际支出的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3.27万元,支出决算为3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实际支出的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96万元,完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健身绿道建设工程项目尾款结清。

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最严格水资源方案编制费根据实际情况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22.46万元,支出决算为92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在职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调整增加;人员变动、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3.99万元,支出决算为5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员活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因人员变动调整,农饮水达标提标工程(历年)因多付退回。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级财务审计费按实际合同签订的金额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5.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持渔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县管水库、山塘保险、嵊泗县大陆引水工程指挥部办公相关经费、防汛演练及物资储备经费、2022年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渔农村环境卫生奖补经费、2022重点帮促村低收入渔农户市级帮扶补助资金等专项支出的追加调增。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27.0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湖水厂扩建工程(基建)根据实际情况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8.33万元,支出决算为39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项目转入单位资金账户以及嵊泗县海塘安澜工程编制费等专项资金年中追加调增。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3.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湖蔬菜基地提升改造、全县水利设施巡查维护经费、配方肥补助、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农金融服务、山洪预警设备(声光电)等专项支出的追加调增。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支出的追加调增。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人员调动、退休等原因公积金实际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1.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2.99万元、津贴补贴141.26万元、奖金327.61万元、绩效工资110.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0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8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6.23万元、住房公积金103.99万元、生活补助9.01万元、医疗费补助0.2万元。

公用经费9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24万元、印刷费0.74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52万元、邮电费6.97万元、差旅费23.33万元、租赁费0.63万元、培训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8.03万元、劳务费2.77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4.17万元、福利费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万元、其他交通费12.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4%。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26万元,增长66.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项目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43.26万元,占10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追加调增。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年中追加调增。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1.71%,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对象,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后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大幅下降。。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占12.95%,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84万元,增长129.23%,主要原因是疫情需要运送核酸检测样本、基湖蔬菜基地巡查等,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燃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占87.05%,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0.58万元,下降51.4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线上会议增加,线下访问接待频率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3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数据基本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3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数据基本保持一致。主要用于本单位一辆应急抢险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8.82%。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累计78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农林水等相关部门来嵊人员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疫情防控,严控公务接待对象,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以及省、市、农林水等相关部门来嵊人员人数的减少。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00批次,累计0.0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农林水等相关部门来嵊人员等支出,接待82.00批次,累计786.0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00.39万元,支出决算为9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对象,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以及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比2021年度增加3.37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略有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业执法;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嵊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3个,共涉及资金189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2.62%。组织对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3.2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嵊泗县农业农村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和农业执法场所及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升级改造山洪预警平台1个;二是山洪灾害防御宣传3次;三是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预案大于等于3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农业执法场所及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工期60天;二是建设成本30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无。

4.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 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 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 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用于种植业、畜牧业、农机、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等方面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用于种植业、畜牧业、农机、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等方面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支出(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 纳的住房公积金。

2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五、附件

附件1:嵊泗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公开表.xls

附件2: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xls

附件3: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xls

附件4:农业执法场所及党群服务中心建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