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4/2023-30833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政协办 |
生成日期 | 2023-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001008009004/2023-30833
县政协办
2023-07-2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25 09:1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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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9)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 | |
类型: | 社会建设方面 |
领衔人: | 全斌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快捷、环保、廉价的优势成为许多家庭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随着电动自行车使用数量急剧增长,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无处停放、无序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日益突出,小区内居民违规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现象依然存在。电动自行车自燃或因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更可能给居民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目前,我县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老旧住宅小区内规划的停车区域和充电配套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际的车辆需求。钻石苑、水晶苑等一些高层住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电梯出入口的架空层,一旦发生火灾容易殃及楼上住户;多层住宅因小区空间有限,部分区域划出统一的充电停放区域有一定难度,也或者是不够科学合理,私拉电线现象时有发生。 二、执法检查效果不明显。在创城检查期间,部分小区发动党员干部对楼道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违规充电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干预。但检查一过,许多违规现象又重新返弹。一方面,目前住宅区的检查主体主要是物业,没有执法权,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大多以提醒为主,推进效果不尽如人意。另一方面,小区检查时段通常为白天,居民都外出上班。然而,夜间违规充电情况更为严重,且一旦发生火灾更难逃生。 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各乡镇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群众需求等进行广泛深入调研,选取乱停车、充电难矛盾突出的村居进行智能充电设施建设试点,以“乡镇主导、物业牵头、第三方参与”的模式统筹推进; 二、出台我县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办法,明确管理主体,避免监管推诿或监管空白现象; 三、加强宣传,在小区大门口及其他公共醒目部分增加宣传栏,使人们在思想上重视它,在行动上遵守它,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向; 四、有条件的小区可在进入居民楼大楼门口设置电子门禁,自行车、电动车等被门禁阻拦无法通过,从硬件设施上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五、规范小区内的公共停车部位,设立公共充电桩,使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到规定区域内,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也可在小区周边的公共区域建设智能充电车棚,缓解小区内部压力; 六、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可以招募志愿者,在关键部位,做好疏散、解说,规范文明停车,养成良好的氛围; 七、适当加大惩罚力度,对违停乱停的行为,摄像头摄入后可采取教育、罚款等形式予以处理,屡次不改者上黑名单,甚至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
主办单位: | 县住建局 |
答复意见: |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 49 号提案答复的函 嵊建设提〔2023〕1 号 全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我局主办办理此建议。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环保轻巧,是繁忙城市交通中便捷的出行工具,备受市民青睐,但与此同时,电动车违规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也十分突出,将电动车停放在过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不仅阻碍了通道的顺畅,也给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主要原因有:1、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一是点位设置不够充足。截至2022年统计数据,菜园镇电瓶车数量大约15000辆左右。由于城区地块稀缺,电动车保有量和充电桩建设投入比例失衡。二是运维管理不够完善。经常出现充电桩位被无充电需求车主占用及设施故障频次较高,投运单位又无人对此管理,造成充电位周转使用率低。2、执法效果不明显。因各职能部门或以职责划分不清、或以业主自治、或以执法力量不足、或以法不责众难以执法为由。对进物业小区执法存在相互观望、相互推诿的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虽近年来不断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电瓶车违停的隐患宣传,但因职能分工,还需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和齐抓共管的态势,共同解决。近年来,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及建议: 一、完善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2019年以来,我局和菜园镇委在菜园城区共建有电动车充电设施348个,其中13个物业小区已设置165个充电棚,城区各散户楼集聚区、背街小巷已设置183个充电棚。物业小区另增加19套充电设备,散楼、背街小巷增加18处简易充电桩。建成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分为2中,有物业企业的小区由物业企业维护运营,无物业小区由社区管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张贴消防安全海报及禁停标语于小区显著位置及电动车乱停放多发的楼幢大厅、在公告栏公告安全停放温馨提示,并利用小区电子屏循环播放《浙江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条文,调高业主知晓率。 三、多方巡查持续整改。物业企业通过加强巡逻整改,对每个小区加强巡逻频次,发现乱停放车辆将及时推至指定停车位,我局与县消防大队、菜园镇人民政府开展违规停放专项整治,通过并将通过初次违停取证并粘贴违规停放提示单、再次发现进行行政处罚的手段减少违规停放电瓶车行为的产生,减少违规停放行为发生。 四、加强执法建议。需进一步细化各监管部门进小区责任、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边界,理清和压实各方监管执法责任。对物业企业报告的违法事件开展常态化快速执法,加大对小区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有效遏制小区新增违法事件的产生。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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