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4/2023-30836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政协办 |
生成日期 | 2023-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001008009004/2023-30836
县政协办
2023-07-2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7-25 09:1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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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0)关于恢复小规格厚壳贻贝有偿作价处理的建议 | |
类型: | 社会建设方面 |
领衔人: | 戎儿 |
建议内容: |
贻贝养殖作为嵊泗县产业链最完整的海水养殖产业。至今仍旧是支撑东部乡镇各小岛民生的支柱产业。 历年来,各水产加工企业和专业鲜销经营户们在进行厚壳贻贝收购时,都会前期拟定收购价,对部分筛出的7公分以下不达标的小规格厚壳贻贝也会通过按筐估价或按分量称重进行低价收购处理,也允许养殖户自行带走处理。 2022年,各小岛养殖户普遍反映收购厂方和鲜销经营户对筛出的8公分以下小规格厚壳贻贝,直接无偿归收购方所有,不再作价。养殖户普遍不满于这种不当获取行为。 造成收购方打破常规的原因: 1. 长期以来整个贻贝养殖产业模式是以紫贻贝与厚壳贻贝各占50%的比例平衡着,2019年起,全面转产厚壳贻贝养殖后,产量翻倍,造成销售上的压力增加。 2. 渔民转产、持续扩养等使厚壳贻贝产量年年增加。 3. 三年疫情造成的市场影响。 以上种种,造成厚壳贻贝销售困难,货款拖欠现象严重,资金风险增加,小规格贻贝被当作利润无偿获取。 建议: 1. 严禁无序扩增扩养。 2. 引导养殖户划出部分海域恢复紫贻贝养殖。(根据市场调查,紫贻贝市场需求空间较大) 3. 对洋流不通、难以增肥的近岸海区,尝试适当补助,退养还海。 以缓解厚壳贻贝销售压力。 4. 由贻贝协会牵头,行业协会与鲜销经营户共同商议,由当地乡镇相关部门关注民声,参与督促。 在2023年恢复小规格厚壳贻贝有偿作价处理,使广大养殖户的正当收益得以保障。 |
主办单位: | 县海洋与渔业局 |
答复意见: |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县政协十届 二次会议第 50 号提案答复的函 嵊海渔局提〔2023〕1 号 戎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小规格厚壳贻贝有偿作价处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养殖业发展的关心,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借力智慧养殖平台数字赋能监管,严禁养殖海域无 序扩增扩养。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影像对海上桁地进行图像智能识别,结合确权数据对养殖桁地四址坐标进行定期比 对,防止养殖户私自新建桁地以及扩建桁地面积等现象的发 生,实现规范化养殖。目前,平台已对全县 5 个养殖乡镇、 675 户养殖户、950 艘养殖渔船、3.16 万亩养殖桁地全面实 行数字化管理。2022 年,共发现海上养殖桁地超面积情况 16 起,均得到及时整治处理,从根本上解决了海上养殖桁地 “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 二是积极探索高经济价值养殖品种,推动养殖产业多元化发展。借助专家团队力量,探索找寻更多适宜嵊泗海域养 殖的名优特品种。鼓励养殖户探索贻贝内圈多元混养养殖新 模研究,循序渐进推广牡蛎、扇贝、羊栖菜等高经济价值的 浅海贝藻类养殖,丰富养殖品种。积极与各乡镇及贻贝协会对接,引导养殖户有序恢复紫贻贝与厚壳贻贝养殖比例,减 轻厚壳贻贝市场销售压力。 三是深化推进养殖海域“三权分置”改革,有序推进近岸海域退养还海。分阶段全面推进养殖海域整治工作,逐步 清理下沉养殖筏架、违规占用航道及超出规划区的养殖桁地。 坚持公平公正、长效管控、疏堵并举原则,全力杜绝反弹回潮现象。遵循《养殖海域暂行管理办法》,落实“入养”“退 养”机制。对年满 70 周岁的养殖户实行养殖租赁退出机制, 养殖租赁期限到后自动退出。积极联合县自规局、各乡 镇人民政府向上争取资金,做好退养渔民的损失补偿和逐步 逐年转产转业工作,避免对养殖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维护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平稳和谐发展。 四是充分发挥贻贝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有效保障养殖户正当权益。协会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逐 步承担着政府职能转变后分离出来的职能。目前,我县贻贝 协会正在换届选举中。待选举完成后,县局主管单位将积极协助支持贻贝协会,充分发挥贻贝协会自主权,与鲜销经营 户共同商议恢复小规格厚壳贻贝有偿作价处理相关事宜,保障广大养殖户群体的正当收益。 再次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3 年 6 月 6 日 |
采纳情况: | B类 |
落实情况: | 落实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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