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9004/2023-3094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政协办
 生成日期 2023-0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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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008009004/2023-3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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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政协办

  • 成文日期: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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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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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7)关于有效解决室内装修扰民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07-2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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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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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7)关于有效解决室内装修扰民的建议
类型: 生态建设方面
领衔人: 项波
附议人: 金舟杰 顾盼盼
建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颁布施行,对于道路交通、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工地、商业及文化等噪音起到了监督和管理作用。这些行业都有相应的行政机构管辖,受到噪声污染的群体或个人,可以向管理机关投诉和举报,使问题得到解决。

但在产生噪声的污染源中,家庭装修的噪声属于基本无人管理的状态,群众反映颇多,意见很大,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和原因。首先,因为装修队基本上都是私人组建的,没有固定的组织形式,不需要注册登记,更没有管理部门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他们的作业行为基本上不受任何约束,而进行装修的住户,只需全家人另择其它地方暂住,既不遭受噪声的影响,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受侵害的则是周围的邻居。其次,装修噪音对群众影响极大,噪音本身就是一种环境污染,在噪音环境中生活对人的身心健康一定会造成影响。有的老旧楼房,因房屋产权交易多,户主经常更换,因而房屋装修比较频繁。对于上班族来说,由于白天上班不在家,装修噪声对他们的影响相对较小,而老年及体弱多病的人,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每天持续地受到装修噪声的侵害,实在是痛苦不堪。最后,室内装修监管缺失,物业和居委会对小区内住户的装修噪声污染基本上不过问,环保局仅负责施工、工业生产、设施设备、交通等噪音检测治理,而根据2022年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公安在执法过程中,由于监测装修噪音有难度,因此只能根据扰民的程度进行处理,但通常还是以劝导协调为主。装修队的不文明行为不受任何约束,噪声及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损害了居民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装修噪音已成为和谐邻里关系的第一大杀手,“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文化也渐渐被装修噪音越推越远。

对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政策支撑,落实行业责任

一是建议出台室内装修噪音监管办法,明确装修噪音监管由公安部门牵头,环保、住建、居委会、物业等行业部门配合,对各装修噪声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整治内容、整治区域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使治理行动有法可依,落到实处。特别要压实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责任,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居住区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调解邻里之间因噪声产生的纠纷,经常巡查,及时纠正,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保持小区的和谐、宜居。二是明确装修相关注意事项。把装修时间、装修要求列入地方性法规,细化具体工作要求,如,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二、打造举报平台,提升全民意识。

一是在12345投诉平台设立噪声污染举报专线,受害人遇到噪音问题,首先向12345投诉,通过语音提示,转接到专门的住宅噪音治理客服,由客服进行录入噪音投诉内容,再将内容转给基层物业单位(如无物业单位,可交由社区街道办理)。二是建立举报制度,开通投诉电话、网络平台接待和处理投诉,使市民投诉有回音、有落实。鼓励群众举报、主动支持、参与治理城市噪音活动,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氛围。三是建立考核制度。把装修噪音治理纳入对环保、公安等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群众多次投诉且未有效解决的,加大奖惩力度。对于群众举报的噪音,一旦查实应予以严厉处罚,并在小区合适位置进行公司曝光,增加社会舆论的约束力。

三、坚持疏导结合,强化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日常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公号、社区展板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让人们了解噪音的危害,提高对噪声污染的认识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治理噪声污染的责任感。二是狠抓专项整治。建立装修噪声污染整治办法,对第一次投诉的,由物业到噪音户贴通知条,根据投诉情况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这些建议均在环保部门噪音整改标准目录中);第一次投诉后,噪音住户并未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措施,导致噪音问题依旧,可由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组成联办组到噪音户贴警告条,该警告内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比如一周内)完成噪音整改;如警告条贴完后以后没有整改,由社区居委会、物业、派出所组成强制整改小组上门强制执行整改措施;对连续被投诉三次以上且不配合整改者,执行相应行政处罚。


主办单位: 县公安局
会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答复意见:

嵊泗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 77 号建议答复的函

嵊公提﹝2023﹞4号

项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解决室内装修扰民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在装修扰民管理政策上提出的建议。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的分工,由县公安局牵头进行答复。前期,我局会同县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部分社区,紧紧围绕如何有效解决装修扰民进行了商议,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噪声污染的管制主要分为四类,即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根据本区域现实情况,菜园镇城区内的噪声主要为后三类,而室内装修扰民属于社会生活噪声的类型,产生房屋装修噪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6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的规定。根据职能划分,房屋装修噪声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进行查处。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划分的通知》嵊综执﹝2016﹞7号文件精神,将“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处罚”职权划分给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后,虽未将“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处罚”职权纳入其中,但也未说明重回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因此,从省级层面也为确定房屋装修噪声查处的部门。但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87条:“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所以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县公安局牵头会同县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部分社区、物业等对房屋装修噪声扰民事宜进行研究,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部门联动机制。鉴于室内装修噪音扰民主管部门不明确的现状,为切实加强此方面的管理,减少对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明确了由公安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各社区加强对室内装修需要报备的宣传,掌握辖区装修家庭的底数,配合公安、住建、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做好上门宣传、签订承诺书、执法等工作。各物业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小区内室内装修情况,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宣传,签订承诺书等。综合执法局做好日常的巡逻巡查工作,对发现的由装修房屋进行检查,提醒群众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装修活动,并告知减少噪音扰民的行为。住建局要对全县施工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教育培训,明确装修的时间,避免发生室内装修引发扰民的情况。环保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装修地点进行噪音分贝的监测,同时配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执法工作,提供噪音监测报告。公安机关做好牵头工作,对装修扰民的警情进行处置,对拒不配合、态度强硬,构成违法行为的,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噪音监测报告依法进行处罚。

二、发挥“警企”“警保”联盟作用。为有效减少群众因为室内装修而产生扰民的情况,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积极发挥“警企”“警保”联盟作用,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辖区居民房屋的装修情况,积极宣传装修报备政策,落实装修房屋“一户一册”,发放室内装修注意事项,签订防扰民承诺书。同时,建立小区保安考核制度,对接保安公司落实小区保安巡查制度,积极发现小区装修楼宇,并做好上门登记和劝说工作,对因为工作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提请保安公司在保安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规范装修扰民警情的处置。由于此类警情对社会的危害度相比于其他警情相对较小,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基本以劝导为主,且民警到达后扰民行为已经停止,相关噪音的监测工作也无法开展。因此,县局规范民警对噪音警情的处置,在指挥中心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派单给相关派出所,由派出所第一时间联系小区保安,保安第一时间上门进行劝阻,第一时间消除噪音带来的扰民行为。待民警到达现场后客观纪录现场的装修情况,同时要求装修工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装修工作,对于业主不在现场的,由民警联系业主到达现场,当面告知相关内容。同时,由公安机关联系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已经受到投诉的装修房屋进行不定时噪音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对确实超过规定噪音分贝仍不整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下步,县公安局将持续听取各行各业、个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广大群众对室内扰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也会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明确室内装修扰民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办法或机制,进一步提升室内装修的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公安局

                                                                                                                                                               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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