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花鸟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花鸟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43XT/2023-30566 | ||
组配分类 | 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花鸟乡 |
生成日期 | 2023-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43XT/2023-30566
其他
花鸟乡
2023-07-03
花政发〔2023〕22号
LSSD99G-2023-000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7-03 15:36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花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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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机关各科室(办、中心):
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要求,对我乡截至2023年5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件、需修改1件、废止失效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本文件自2023年7月3日起施行。
附件:1.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嵊泗县花鸟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附件1:
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修订《花鸟乡陈文龙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花政发〔2021〕1号 |
附件2:
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花鸟乡钓鱼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花政发〔2020〕12号 |
附件3:
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花鸟乡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 花政发〔202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