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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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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政办发〔2023〕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嵊泗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进一步增加我县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可及性程度,根据《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政办发〔2023〕4号)、《舟山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舟政办发〔2023〕2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主题主线,坚持人民至上、共同富裕,保障基本、均等可及,补强弱项、扩大供给,数字牵引、机制创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深入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确保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完成总投资7.77亿元以上的重大公共服务项目,落地一批民生实事工程,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全面落实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成覆盖县乡两级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人群全覆盖、服务全达标、财力有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显著提升。
嵊泗县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领域 | 序号 | 指标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幼有 善育 | 1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3.0 | 3.8 | 4.0 | 4.5 | 5 | 5.5 |
2 | 普惠托位占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3 |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 80 | 85 | 90 | 95 | 95 | 95 | |
学有优教 | 4 | 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5 | 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6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67.5 | 68.8 | 70.0 | 71.0 | 72.0 | |
劳有所得 | 7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4.7 | <5 | <5 | <5 | <5 | <5 |
8 | 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 | 93 | 94 | 94.5 | 95 | 95.5 | 96 | |
9 | 全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数(万人次) | 0.36 | 0.63 | 0.90 | 1.12 | 1.34 | 1.56 | |
病有 良医 | 10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1.10 | 82.4 | 82.45 | 82.5 | 82.6 | 82.70 |
11 |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9.50 | 9.30 | 9.15 | 9.00 | 8.75 | 8.50 | |
12 | “浙里惠民保.舟惠保”投保率(%) | 30 | 50 | 50 | 70 | 70 | 70 | |
老有康养 | 13 |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 28 | 30 | 31 | 32 | 33 | 34 |
14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 | 完成市下达的任务指标 | ||||||
15 |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数(万人) | / | / | / | / | / | 全覆盖 | |
住有宜居 | 16 |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 17.8 | 18.1 | 18.2 | 18.3 | 18.4 | 18.5 |
17 |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建设筹集套数(套、间) | / | / | / | / | / | / | |
18 |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 55 | 85 | 87.5 | 90 | 92.5 | 95 | |
弱有众扶 | 19 | 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元) | 12420 | 13200 | 13600 | 14000 | 14500 | 15000 |
20 |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 | 80 | 83 | 84 | 86 | 88 | 90 | |
21 |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 75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幼有善育”。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发展海岛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逐步构建全链条、一体化海岛善育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加快健全生育服务体系。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到2027年,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2.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指导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到2027年,完成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1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
3.全面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建立儿科医疗服务专科联盟。全面推进医防融合,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推进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将中医药融入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各个环节。到2027年,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12名以上。
4.加快发展婴育数字服务。贯通“浙有善育”平台,加快推进婴育服务数字化应用,推进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互通,以数字化手段管理托育服务资源布局、机构准入和婴幼儿健康服务等。打造便民服务应用场景,为机构办托、家庭入托及育儿指导等提供集成服务。
(二)全面推进“学有优教”。深化省市县教育合作,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校校优学的高质量教育体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优质。巩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成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行动。深化渔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扩充城区优质资源总量,实现学前教育高标准优质普惠。全面推进海岛“小而优”学校创建,坚持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共体办学全覆盖,持续深化多跨共同体建设,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深化义务教育“双减”集成改革,持续推进作业管理、课堂教学和学业评价改革,实施义务教育学生正脊筛查行动。实施“县中崛起”行动计划,办好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嵊泗中学和“学军班”,推进科技教育特色发展,推进普职协调发展。到2027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100%,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6年。
2.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发展。依托与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合作办学关系,开设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班,做优做精“3+2”专业,建立专科层次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强“订单式”培养。优化中职专业结构,深化产教融合,开展校企合作。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衔接、互相贯通、多元立交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普职教育资源共享,试点开设职普融通实验班,促进学生多元发展、多元成才。
3.推进终身教育高品质普惠共享。加强“学校后”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力做好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推动劳动年龄人口学历、技能双提升和老年人精神文化富足。每年完成市级下达的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教育人次指标。到2027年,全县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接受老年教育比例4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2年。
(三)全面推进“劳有所得”。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培养海岛特色人才,推动工资收入合理增长,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实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1.搭建充分就业高效创业帮扶体系。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开展精准识别、长效跟踪、闭环帮扶,促进转产失业渔民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加强与沪合作,扩大动迁居民高质量就业“一小时”工作圈覆盖面和影响力。实施“家燕归巢”计划,建立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精准帮扶平台。实施“小岛你好”乡村创业服务行动,提高返乡入乡创业组织化程度,打造一批“没有围墙”的乡创标志性成果。加强“四合一”零工市场建设,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到2027年,全县累计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
2.培育海岛特色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引力度。依托博士后工作站,招引培育海洋产业高精尖人才。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培养海岛美食、电商直播、渔船电工、养老护理等技能人才。创新民宿管家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打造具有鲜明海岛特色民宿管家品牌。到2027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150人以上,占从业人员比重达37%;高技能人才总量达6000人以上,占技能人才比重达37.2%。
3.推动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深入实施《浙江省技术工人薪酬分配指引》,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全面开展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事业单位薪酬分配改革。到2027年,“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产改试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4.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新图景。深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优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服务和指导,实施企业劳动用工体检,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促提升,持续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加大违法违规打击力度,以“安薪在线”应用提升根治欠薪治理能力。完善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体系,探索“双链闭环,立体维权”机制,强化劳动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健全仲裁与诉讼衔接制度,完善仲裁与法律服务协同办案机制,提升调解仲裁效能。到2027年,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四)全面推进“病有良医”。高水平推进健康嵊泗建设,提升海岛医学创新和临床诊疗能力,完善海岛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率先构建上下贯通、联动提升的海岛医疗健康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提升海岛医疗服务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构建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以7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以村卫生室和公共卫生机构为节点、以流动医疗船为补充的“1+7+N+X”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规范建成胸痛、卒中、创伤三大救治中心以及检验、影像、病理三大共享中心,推进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等重点学科建设。扎实开展中医药“百科帮扶”项目,规范建成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治未病科等6个中医特色专科、4个重点专科和1个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全力推进海岛乡镇卫生院基建提升工程,建成五龙乡卫生院(平战结合)、花鸟乡卫生院(医养结合)等。注重本土医学人才培育,继续定向培养足量的海岛紧缺医学人才,逐步构建合理的医学人才梯队。配置智慧健康方舟,完善应急用血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海岛院前急救体系。到2027年,建成一家三级能力水平县级综合医院,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2.推进海岛“医学高峰”攀登。承接沪杭甬地区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帮扶,推动海岛“医学高峰”建设。深化基层中医师承培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到2027年,山区海岛县医学龙头学科达2个,省级青年人才达3人。
3.提升海岛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供给,打造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健全优质共享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住院DRG和同病同价付费政策,开展门诊APG付费方式改革。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开展全面覆盖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实施海岛县医保优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试点工作,推进实施海岛县医保优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实现便民服务自助机乡镇全覆盖。
4.强化海岛全民健康促进。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实施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优化城乡居民健康体检项目,探索实行“1+X”体检模式,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60岁以上老年人新增3个肿瘤指标自选项目。推进结直肠癌、慢阻肺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加大基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西城区综合体育馆项目建设。推进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到2027年,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9.0%,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
5.优化数字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县级健康数据高铁建设,推动云诊室、云药房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互联网+”药事、“互联网+”中医、“互联网+”医保等服务,推广“浙医互认”“浙里护理”“浙里健康e生”等数字化应用。推广普及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应用。到2027年,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年服务人次达到6万。
(五)全面推进“老有康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构建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海岛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全力打响“离岛颐养”幸福品牌。(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编制海岛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落实“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计划。积极探索社区嵌入式机构建设,推动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长效运行。推进“幸福食堂”建设,实现县域城市社区全覆盖。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引入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对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并探索市场化机制逐步拓展扩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社区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到2027年,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5%,大中型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全覆盖。
2.加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嵊泗海岛特色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宴中心”“幸福食堂”等开展助餐送餐服务,村(社区)覆盖率达到85%。有序推进“幸福驿家”建设并规范运营,开展多元化社会化服务。实施养老护理员“全周期”培育计划,加大养老护理员激励关爱力度。开展家庭照护者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推进养老护理培训向乡镇、社区村干部扩面普及。深化“海岛支老”行动,落实偏远海岛护理员“按需补位”,推行“银龄互助”养老志愿服务。实施“智慧救护”项目,到2025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远程紧急呼叫设施配置全覆盖。探索推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月”活动。到2027年,建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个以上。
3.深化医养康养结合。落实医养结合支持政策,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及服务供给,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推动新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融合布局,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开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提升行动,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支持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病区(房)建设,建立“居家-社区-门诊-病房”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提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到2023年,建成1家医康养护融合型养老机构。到2027年,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2个,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75%以上,县人民医院建有安宁疗护病区,康养联合体实现乡镇全覆盖。
4.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扩大基本养老覆盖面,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发展,不断扩大覆盖面。促进和规范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调整基层养老金标准,进一步拓宽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精准发放高龄津贴。到2027年,实现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全覆盖。
(六)全面推进“住有宜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住房品质和安全,率先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成全域未来社区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推进住房保障提质扩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租房保障政策,常态化受理公租房申请,促进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加强现有公租房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公租房数字化转型。坚持“租补并举”,积极发展公租房租赁补贴,进一步扩大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努力实现从县城向其他乡镇覆盖。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2027年,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28幢,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190户,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18.5%。
2.引导住房市场良性循环。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改善我县土地资源稀缺和居民住房刚性需求的矛盾。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推进房地产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风险项目动态清零,稳定社会预期。加快房地产风险智防建设,完善市场风险预警、排查、处置全闭环工作机制。优化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建立覆盖受益面更广、住房制度作用发挥更有力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到2027年,全县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人数达到0.94万人。
3.坚守城乡住房安全底线。开展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完成第三次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形成新一轮城镇危房解危清单并在一年内开展解危,到2027年底完成全县城镇危房实质性解危(加固或拆除)。持续开展危旧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推动危旧房网格化管理和动态监测全覆盖,加强危旧房建筑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方式,实现全县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完善渔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机制,加强渔农村建房保障。深化农房建设管理机制改革,推进“农房浙建事”系统高效运行和快速迭代,加快推进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机制及农村建筑工匠信用评价机制,实现农房建设和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4.提升住宅社区居住品质。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大力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入工程创优活动。强化住宅工程全过程管控,推行全装修工程施工样板先行,做好“安心收房”重大应用场景承接贯通。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下的“红色物业”模式,进一步提高市场化物业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物业服务企业“正向激励、负面清单”机制,深入推进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领域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到2027年,累计建设未来社区4个以上,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累计创建县级以上优质工程20项以上。
(七)全面推进“弱有众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切实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建成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持续提高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强化低保扩围增效,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机制。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增强应对突发困难的及时性、有效性。
2.不断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优化监测预警、动态调整、探访关爱、诚信评价、尽职免责等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畅通社会救助热线,提高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效率。推广海岛困难群众人户分离探访关爱“呼叫转移”模式,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格局。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向困难群众倾斜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深入实施专项社会救助行动,旅游旺季对全县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建设,加强困难职工救助帮扶,构建完善低收入群体普惠帮扶体系。到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渔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均达到100%,巩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困难群众参保率100%,全县社会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达到100%。
3.加快构建多元帮扶治理格局。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建立完善慈善褒奖制度,持续推动慈善信托发展。积极鼓励慈善公益捐赠,深化“慈善一日捐”等全民性慈善活动,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鼓励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助学、助老、助医、助困、助残等活动,持续推进“善居工程”,健全困难群众“微心愿”供需对接机制。到2027年,慈善组织数达到3家以上,“善居工程”乡镇全覆盖,慈善信托资金规模达到100万元以上。
4.着力推进救助服务规范实施。推进县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营,到2027年,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助联体覆盖均为100%。依托“浙有众扶”应用畅通困难群众需求端和救助资源供给端,通过智能匹配实现线上线下高效联动。持续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公用事业民生补贴事项的“一件事”惠民联办。系统梳理政府救助责任清单、社会力量帮扶清单,探索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目录清单,多途径归集救助结果信息,集成“幸福清单”并定期发放。到2027年,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事项做到应联尽联,“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嵊泗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工程推进。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要对标省市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四重清单”和《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实施方案》,细化专项方案,制定目标任务体系、政策支撑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要素保障机制,统筹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项目推动。坚持清单化管理,制定细化执行方案,明确落实措施、责任部门,画出路线图、排出进度表。坚持闭环式管理,完善“周计划、月排名、季分析、随时督办”项目推进机制,推动工程高质高效完成。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分析,解决重难点堵点问题。坚持勇于创新,探索特色经验,以典型案例带动公共服务项目向更高水平迈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牵头部门要定期开展本领域公共服务发展监测评估,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估分析机制。同时跟踪检查方案实施情况,开展公共服务需求分析和实施效果满意度调查,按年度提出细化措施,及时梳理问题,总结方案实施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