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征收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15:11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嵊泗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核定的通知》(嵊发改价格〔2018〕9号)、《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巡游出租汽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通知》(嵊发改价格〔2022〕5号)文件精神,从7月27日起,我县巡游出租汽车以92号汽油为代表品的燃油价格已上调突破征收燃油附加费最低联动基点7.70元/升,此后连续上调,目前已达8.09元/升。 8月28日后我县92号汽油价格将继续维持在联动基点以上,并持续一月。按照联动价格机制,研究决定我县巡游出租汽车从9月1日起征收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

特此通告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