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4 10:3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嵊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关于在固定节日划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 | |
类型: | 民主法制方面 |
领衔人: | 孙和英 |
附议人: | 许存,许亮,王永平,陈燕,许琪杰,刘存章,金浩,张娜,王勇 |
建议内容: |
中国是烟花爆竹的发源地,制作和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有1400多年的历史。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中华民族婚丧嫁娶、节日喜庆不可或缺的千年民俗,同时也是跨国文化交流中展示中国文化的一张亮丽名片。但是随着中国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而引发的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城市全年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县从2018年2月全域禁放烟花爆竹以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环境污染得以减少,火灾和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也相对减少。但禁令有效减少灾害等事故的同时,也抑制了节日的欢乐气氛和传统民俗的延续。“禁放令”体现了政府对社会秩序和民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负责,但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民要求“解禁”、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日渐强烈。 科学合理的继续保留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中国传统文化习俗,有助于继承和发扬燃放烟花爆竹这一千年民俗,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其理由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贡献可以忽略不计。 烟花爆竹污染空气的说法是夸大事实、是误解。通过多次专家论证和权威检测,烟花爆竹产业的安全与环保是可控的,燃放是有时限的、很短暂的、对环保影响很小的。即使是一场大型焰火燃放,PM2.5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都远远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极限浓度值,烟花爆竹燃放不是大气中PM2.5颗粒的主要来源,其产生的PM1.0与汽车尾气、工业生产相比微乎其微。 二、烟花爆竹传统文化在当今经济社会生活中仍然是绵延千年的文化情结。 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学武、黄晓玲为中国烟花爆竹行业提案《让烟花爆竹在中国城市重现绽放》、《支持烟花爆竹传统产业健康发展,杜绝‘一刀切’禁放政策》,为烟花爆竹产业发出了正义的呼声。特别是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已立案。 三、以减少城市火灾和人身伤害为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待商榷。 近年来烟花爆竹行业加大降烟、除尘、脱硫、减噪等方面的科研攻关力度,成功研发出无硫发射药、微烟引线、环保型鞭炮、安全环保组合烟花等众多新材料和新产品。一些低烟无硫、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燃放的小型烟花相继面世,微烟、无烟、无尘产品也在积极研发当中。只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标准特别是药量,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请政府正确看待老百姓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需求,合理确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在“禁”与“放”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改“禁放”为“限放”,提倡燃放烟花爆竹的正面舆论引导,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客观公正报道,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人民群众以安全文明的方式合理正确燃放烟花爆竹。设置燃放区域和放置燃放设施,减少燃放后造成的环境污染,使美丽乡村更加和谐美丽,中华民族传承千余年的文化习俗得以传承。望我县“爆竹声声辞旧岁”这个传承了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和属于中国人自己的节日欢乐与节日标识不要终结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 |
主办单位: | 县公安局 |
会办单位: | 县应急管理局 |
答复意见: |
嵊泗县公安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号建议答复的函 孙和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固定节日划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在烟花爆竹燃放政策上提出的建议。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的分工,由县公安局牵头进行答复。前期,我局会同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紧紧围绕如何优化烟花爆竹进行了商议,同时在菜园、五龙人大联络站和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了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我县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嵊政发﹝2017﹞30号),根据通告要求自2018年2月1日起,在全县海陆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中共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步发布了《嵊泗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嵊党政办发﹝2017﹞198号)。 截至2023年新春,浙江省共有72个区县(市)实施全域禁放或区域禁放,26个区县(市)实施“限放”政策。因此,实施禁放政策在全省范围内是大势所趋。 为规范县域烟花爆竹燃放,减少安全隐患,控制噪音扰民,净化大气环境,我县自2005年起,就逐步开展对烟花爆竹限时限区域的“限放”政策,但在烟花爆竹管理上仍然存在很多隐患:一是烟花爆竹的燃放势必会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从全国各地的案例来看,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火灾、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数不胜数,带来的危害是不可逆的,我县烟花爆竹“禁放”的5年内,杜绝了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各类安全事故;二是在特点时间区域的“泄洪式”燃放,增加了火灾安全隐患,透支我县消防救援力量,对周边环境带来的也是大范围的噪音、空气污染、残留垃圾堆叠等;三是在“限放”政策下,在烟花爆竹的经营、运输、储存环节问题多,各类经营点、储存点都因历史原因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经营隐患、产品质量隐患。四是我县目前没有符合条件的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因此2017年以前,每年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总会有诸多代表、委员提出“限改禁”的要求。 我县“禁放”成果来之不易,不仅有当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多年对“禁放”政策的提案议案为基础,还在社会上广泛征求意见,以座谈会形式听取了各界代表的建议,最终确定了在全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如今要将“禁改限”的条件也无法满足,主要由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2018年,我县烟花爆竹实行“禁放”后,原存储仓库被停用,而根据目前《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规范》(GB50161-2022),原存储仓库已经不符合要求,且在我县范围内重新选址建造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是目前我县没有符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条件的销售点。但由于今年春节前,老百姓出于对庆祝传统重大节日、重温“年味”、驱瘟逐邪等习俗的期盼,网上网下呼吁政府解除禁放令的呼声也逐渐高涨,因此县公安局牵头与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代表及部分代表、委员进行座谈后,也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集中的烟花爆竹燃放建议并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审阅。 烟花爆竹燃放建议:在重大节庆活动、重要时间节点、传统佳节等,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焰火燃放许可证》,并在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各乡镇均可设置点)进行集中燃放,在本县全域范围内仍禁止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燃放申请流程:①由主办单位聘请有烟花爆竹燃放资质的公司;②由燃放的公司制定燃放方案,邀请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待第三方出具风险报告后向公安机关申请《焰火燃放许可证》,公安机关根据报告内容对许可证进行审批;③《焰火燃放许可证》审批完成后,由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公司向公安机关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成功后由专船专车运至我县烟花爆竹临时存储地点(由县应急管理局通过评估进行选定);④根据燃放方案,开展燃放活动。 下步,县公安局将持续听取各行各业、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群众对烟花爆竹燃放的意见和建议,也会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掌握烟花爆竹燃放的各类政策,为申请燃放的单位提供更多的服务保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公安局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王杰,联系电话:159****0527) |
影响范围: | 县级 |
审核通过单位: | 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