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3-08-0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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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嵊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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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的议案
类型: 民主法制方面
领衔人: 吴开波
附议人: 范军华,王海星,林飞琴,徐伟南,范淑燕,钱善凯,陈国军,庄圆,傅立波
建议内容: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和谐与社会和谐的时代已经到来。而城市和谐与社会和谐的重要根基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有效的城市管理。就现状而言,综合行政执法环境、体制、方式、效果等还未能跟上社会发展的进程。特别是在乡镇一级的基层,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进度的加快,基层乡镇承接属地管理的项目越来越多,然而基层政府在这些方面往往只提供日常业务办理,并没有行政执法权,面对各类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快速直接处置手段,工作比较被动,目前综合行政执法立法不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不统一、综合行政执法强制力有待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范围需进一步丰富。就目前而言,综合行政执法的内容更多只是“城管”的职权范围,这与上级的要求并不符合,相对推进还比极缓慢。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职权,真正发挥综合行政执法作用,还需努力,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执法队伍改革。以“大综合一体化”体系建设为契机,在专业执法队伍力量整合、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执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等不同方面精准发力。加快形成“金字塔型”行政执法结构,全力推动执法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二、健全领导体系与运行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制定出台联席会议、协作配合、案件移送、督查考核等机制,统筹领导本地行政执法队伍,着力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的执法体系,横向以部门监管与行政执法协同配合、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联合协作为重点,实现审批、监管、执法全过程闭环;纵向以加深市、县、乡三级协作为支撑,探索建立“条线+区块”一体化运转体系,联动破解跨区域和重大复杂问题等治理难题。

三、完善行政执法规范程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平等保护贯彻到执法全过程,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制 定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裁 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公布执行。

四、全面提高“综合智治”水平强数字执法。创新“互联网+监管+执法”新模式,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依托市域跨部门大数据中心平台,提升县乡综合治理的实战效能。

五、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重点乡镇,整合基层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合理划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监管重点,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可灵活采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队伍、跨领域联合执法、中心集镇辐射等方式推动行政执法力量下沉。


主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会办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
答复意见:

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号议案答复的函

吴开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的议案》已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主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为协办单位。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加快执法队伍改革方面。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优化完善“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海洋执法”主干框架,在“1+8+1”执法队伍的基础上,精简整合农业、文化市场2支专业执法队伍,形成“1+6+1”执法体系。组建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构建“金字塔型”行政执法队伍,制定执法队伍执法力量下沉的工作方案,明确人员编制下沉方式,实行人员、编制“双锁定”,全县执法队伍通过集中派驻、部门联系等方式,执法编制下沉比例已达69.1%。

二是健全领导体系与运行机制方面。成立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任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县执法协调委作为县政府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设立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县综合执法指导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规范持续方面。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保障,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嵊泗建设考核。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定期听取“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落实财政保障,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等。全面部署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完善我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并按规定报批,将拟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审查事项全部纳入必审范围,并逐步拓展到其他行政涉法事务,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查模式,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全面提高“综合智治”水平方面。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依托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面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的联合执法机制,配合“双随机+信用”监管体系,实施分类监管、统筹部署,切实提升行政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是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结合海岛地域分散,执法力量少而弱、行政执法案件量少等实际,坚持差异化分类确定乡镇执法模式。将全县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执法片区,对于东部、中部偏远海岛乡镇,采用“1+X”兼管模式,由中心镇辐射周边小乡镇开展执法。东部片区组建马鞍列岛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嵊山镇为驻点乡镇,兼管枸杞乡、花鸟乡;中部片区组建泗礁综合行政执法队,以菜园镇为驻点乡镇,兼管五龙乡、黄龙乡。考虑到经济发达乡镇的实际需要,西部片区采用赋权执法模式,组建洋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大小洋山执法一体化管理。


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68 

(联系人:丁世伟,联系电话:64**25


影响范围: 县级
审核通过单位: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