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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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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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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嵊泗县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3-08-0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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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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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县统计法治工作按照省、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执法检查为手段,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统计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夯实统计法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认真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了普法工作。通过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县局以国家统计督察、“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统一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利用户外电子屏、电视台等媒介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专门征订《统计法应知应会》发放给党政领导和统计从业人员,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社会认知度。全年运用户外电子屏、广告牌、宣传展板上宣传13个,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40册、法治有奖竞猜100题,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切实把依法统计覆盖到了全县各个角落,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为依法统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学习督促,提高统计依法行政水平。
  为了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法治意识,我们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统计业务学习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组织统计系统执法人员和业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统计执法相关的业务知识,使统计执法人员首先做到全面知法、懂法,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利用局机关业务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年报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统计相关法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讲授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干部对法律知识的积累,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全年组织开展15期统计法治培训(网络远程教育),培训385人次。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了统计工作作风,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统计执法队伍,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整体水平。
  (三)强化执法监督,稳固统计基础工作。
   按照统计中心工作明确执法监督检查的任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靠。二是紧密结合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实际,不断创新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建立健全数据上报、验收、审核、查询、答疑监控机制,强化数据质量控制,不断提升数据质量。三是在推进联网直报工作中,采用电话询问、实地了解调查等形式,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专业联网直报企业进行是否严格遵守“四条红线”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积极开展全县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工作,从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统计机构设置及统计人员配置,统计工作制度建立,统计原始资料收集和统计台账设置,统计报表上报,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的行为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统计核查,重点对86家“四上企业”和8个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法人单位从执行统计制度、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县15家各类统计单位和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统计违法行为1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起,对违法企业警告并罚款1.1千元,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达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逐步树立了科学统计、公正统计、依法统计的理念,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五是为了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在月末、季末完成报表上报后经常性查询各专业的基础台账,逐一对照、查漏补缺。  

总之,今年我们在统计法治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基层统计人员调动频繁,业务素质尚需提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全面;二是部分数据来源的相关凭证不够齐全,有的基层单位统计原始记录不全;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存在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现象。
  二、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全县统计法治工作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严格依法统计,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提高统计工作的公信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力度,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对乡镇、企业的统计法律法规普及与培训。
  二是加强坚持预防与惩处相结合。通过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